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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eismic design code
抗震设计规范
1.
There is a contrast between seismic design code of different countries because of seismic design standard、seismic design objectives、seismic design methods and value of force coefficients.
本文旨在综合比较中、美、日、欧洲抗震设计规范关于抗震设防水准、抗震设防目标、抗震设计方法及地震力降低系数取值的大小,设计的目标的一致性,即都希望用最少的资金建造最牢固的实用的建筑结构,这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也是本文进行比较的目的,期待在总结自己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再借鉴些别国先进的概念,使我国的结构设计规范能够更加完善。
2.
By the comparison among the seismic design codes of China,America and Europe about the site classification and the seismic hazard characteristics,the coincidence relations of the site classifications are determinated among the three codes.
通过对中美欧抗震设计规范中场地类别以及设计地震危险性特征等内容的分析比较,确定了中美欧抗震设计规范中场地类别的对应关系,给出了三本规范间地震动参数的换算关系以及中国地震分区在美欧规范中的地震动参数值。
3.
There is a contrast between seismic design code of different countries because of economic condition and seismic fortification.
由经济条件和抗震设防思想存在差异,各国抗震设计规范中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2)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抗震设计规范
1.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classification of importance of buildings and corresponding seismic design criterion of China are analyzed.
在分析我国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物重要性分类及相应设防标准的发展演变过程,总结国外抗震规范关 于建筑重要性分类及相应的抗震设防方法的基础上,探讨建筑物重要性标定方法的不足之处。
2.
Some descriptions in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are not coincident, which are analyzed.
介绍了新的抗震设计规范(2001-07-20发布,2002-01-01实施)中场地类别划分和地震影响系数的有关内容,指出其中一些不相协调之处。
3)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抗震设计规范
1.
Many changes of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were discussed,and the differences of performance for masonry structures in the different periods were pointed out.
阐述了中国抗震设计规范的多次变化和在不同时期建造的砌体房屋在抗震性能上存在的差异。
4)  overseas and inland seismic design specifications
国内外抗震设计规范
5)  Design criteria for seismic-resistance of buildings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6)  revision of seismic design codes
抗震设计规范修订
补充资料:(GBJ72--84)冷库设计规范

冷库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J72--8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批谁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

关于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4]2363号



根据原因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商业部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冷库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冷库设计规范》XGBJ72-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商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商业部设计院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因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通知由商业部设计院会同上海轻工业设计院、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建筑设计院、上海水产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和科学试验,总结了我国三十多年来建设冷库的经验,曾两次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计算的一般规定、建筑、结构、制冷、电气、给水和排水、采暖通风和地面防冻。并将冷间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冷间围护结构总传热阻的确定方法、季节修正系数、墙排管、顶排管的传热系数和换算系数,以及主要城市地面下3.2米深处历年最低两个月的土壤平均温度等列入附录。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诗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商业部设计院,以便修订时参考。

商业部

一九八四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计算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建筑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