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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ystem of agent construction by corporations
企业代建制
1.
Research on the circumstance required to implement the system of agent construction by corporations;
实施企业代建制的制度环境研究
2)  agent construction company
代建制企业
1.
As the main construction part,the agent construction company is the main object to whom the investment party shifts the risks.
代建制企业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参建方,将是投资方风险转移的主要目标。
3)  Virtual enterprise of 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
代建制虚拟企业
4)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代建企业
5)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1.
Difficulty of public financial support of middle & small-sized enterprise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6)  construction of modern enterprise institution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补充资料:建制市

我国的建制市是行政区划概念,与严格意义上的城市并不完全一致。在 2003 年底我国的 660 座建制市中,既有市辖区总人口 (按国家统计局最新分组(非国家标准)定义,市辖区总人口为户籍人口加一个月以上暂住人口,县级市人口指城关镇人口。)1000 万以上的巨型城市, 50 0~1000万人口的超大型城市、200~5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和100~200万人口的大城市,也有50~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和5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更有数万人甚至不足万人的微型城市,其实这些微型城市只能称之为小城镇。对差别如此之大的660座建制市简单进行总体评价,可比性较小。 按国家统计局原规定,中小城市是指市区非农业人口在 50 万以下的建制市,中小城市的主体是县级建制市。而县级建制市多从县级建制而来。一些有条件的县不久将来也有可能撤县建市,成为新的小城市。考虑到统计资料的可得性和可比性,本评价对象界定为县级市、县以及市辖县级区,简称为中小城市。

中小城市是我国城市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 年在我国建制市中,中小城市占建制市总数的 8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城市发展迅猛,数量增长速度快于大城市。按原分组标准计算,全国大城市 1980 年为 45 个, 2000 年达 93 个,增长了 1.07 倍;中等城市由 70 个增加到 218 个,增长了 2.11 倍;小城市 ( 不含镇 ) 由 108 个增加到 352 个,增长了 2.26 倍。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一批有条件的中等城市将成长为大城市,一批有条件的小城市将成为中等城市或大城市,同样,更多有条件的城镇将成为中小城市。现在一批中小城市创造的 gdp 已达数百亿、创造的财政税收已达数十亿元。中小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将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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