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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ntemporary Dutch architecture
当代荷兰建筑
2)  Dutch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荷兰当代建筑师
3)  Contemporary Netherland Architecture
荷兰当代建筑
4)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in Islamic World
伊斯兰世界的当代建筑
5)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当代建筑
1.
How Visual Culture Affects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视觉文化介入当代建筑的阐述
2.
Study on Regional Identity of Norwegian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挪威当代建筑的地域性特征研究
3.
The Reading of Contemporary Architecture in Post-modern Society Context
当代建筑阅读的后现代社会语境
6)  modern architecture
当代建筑
1.
On inheritance of historical culture in modern architecture design;
谈当代建筑设计中历史文化的继承
2.
With several instances in modern architecture,the paper summarized the specific designing mode and method by using this principle in the modern architectural creations such as .
结合当代建筑的实例,概括出应用这种原理具体的设计模式和方法:天井中庭、太阳能烟囱、呼吸式双层幕墙和环境风塔等。
3.
The changes of aesthetic concept from classic architecture to modern architecture are analyzed.
分析了从古典建筑到当代建筑的审美观念的变化,探讨了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精粹与局限性,介绍了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之间的关系,论述了二者间艺术和审美意识锲合的创作之路,并指出了几种倾向,促成传统与现代的交汇。
补充资料:荷兰
荷兰
Holland;Netherlands

   位于欧洲西部的王国。全称荷兰王国。面积4.15万平方千米。人口1520万(1993),其中95%为荷兰人,还有弗里斯人。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弗里斯兰省讲弗里斯语。居民40%信奉天主教,40%信奉基督教新教(包括各革新教派)。首都阿姆斯特丹,政府所在地为海牙。
   
   

荷兰国旗 国徽


    
   

首都阿姆斯特丹风光


   
    地理 东邻德国,南界比利时,西、北濒北海。海岸线长1075千米。地势低洼,绝大部分地区为平原,全国27%面积低于海平面,1/3的面积仅高出海平面1米。西部沿海为低地,东部是波状平原,中部和东南部为高原,东南部最高点瓦尔斯堡海拔321米 。境内河流纵横,主要有莱茵河、马斯河。西北濒海处有最大的湖泊艾瑟尔湖。围海造田为荷兰一大特点。从13世纪开始围海造田,至今增加土地面积60万公顷。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
   
   

地图:荷兰


   
    历史 5~9世纪,荷兰为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11~14世纪,处于封建割据状态。16世纪受西班牙统治。1566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接着在1568年爆发了延续达80年之久的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战争。1579年北部7省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省共和国)。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17世纪上半叶曾为海上殖民强国,在海外建立许多殖民地。17世纪下半叶英荷战争后荷兰日渐衰落。1795年法国入侵。1806年拿破仑之弟任国王,荷兰被封为王国。1810年并入法国。1814年脱离法国并获今比利时国土。次年成立荷兰王国。1830年其属地比利时独立。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保持中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初宣布中立,但德军于1940年5月入侵,王室和政府流亡国外。1945年5月光复。战后,荷兰一些殖民地纷纷独立,现仍有2个属地,即在加勒比海的荷属安的列斯和阿鲁巴  。荷兰长期来政局较稳定,基本上由教派党和工党或自由党联合执政。

    政治 荷兰宪法于1814年3月29日颁布,1848年修改。宪法规定,荷兰为世袭君主立宪王国。立法权属国王和议会,行政权属国王和内阁。国务委员会为最高国务协商机构,成员由国王指定。贝娅特丽克丝·威廉明娜女王于1980年4月即位。
   荷议会分一、二两院(即上、下两院),任期均为4年。一院议员75名,由省议会选出,二院议员150名,按比例代表制通过直接普选产生。1989年由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工党联合组成的政府,首相兼内阁事务大臣吕贝尔斯。1994年8月,科克出任首相。
   荷兰主要政党有6个:①基督教民主联盟,简称基民盟,由原天主教人民党、基督教历史同盟和反对革命党3个教派政党于1980年联合组成。是战后执政次数最多的政党。②工党,1946年成立,前身是1894年成立的社会民主党。③自由民主人民党,1948年成立。由原自由民主党派中的右翼组成,代表荷兰垄断资产阶级中的保守观点。④六六民主党,1966年由工党、自由党中分裂出来的左翼激进分子组成。⑤政治革新党,1918年成立。为神权主义加尔文教派党,由原反对革命党中最保守的右翼分子组成。⑥绿色左派联盟,1989年5月由政治激进党、荷兰共产党、和平社会党和新教人民党等左翼党组成,联合参加大选。此外,还有中心党、新教民主党、绿党、新荷兰人民联盟、社会主义工人党、新教政治联盟等。
   
   

海牙的国会议事厅


   
    经济 荷兰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为出口型经济,商品和服务的出口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5%,高于西欧其他国家。电子、化工、水利、造船以及食品加工等技术均先进,金融服务和保险业发达;农业以高集约化、高产著称。80年代中期以来保持较高经济增长率,高于欧洲共同体平均水平。1991年经济增长放慢。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750亿荷兰盾。货币单位为荷兰盾,汇率为1.86荷兰盾兑1美元(1993)。
   荷兰自然资源贫乏,但天然气蕴藏丰富,1988年探明储量为1.77万亿立方米。动力48.6%靠天然气发电供应。格罗宁根气田为世界大气田之一。1991年天然气开采量居世界第四位,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位。工业发达,主要工业部门为食品加工、化工、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制造、电子工程、造船、印刷、钻石加工和飞机制造等。鹿特丹是欧洲最大炼油中心。荷兰又是世界最大造船国家之一。1982年以后,荷兰政府逐步减少对造船等传统工业的财政补贴,积极鼓励发展新兴工业,特别重视发展空间、显微电子和生物工程中的高尖技术 。畜牧 、园艺业发达。畜牧业产值占农牧业总值的2/3左右 。农牧产品55%以上出口,1990年农牧渔业出口值(包括在荷兰加工的农产品)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全世界花卉交易总额中,荷兰占6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非常发达。主要农畜产品有小麦,玉米,马铃薯,甜菜,蔬菜,水果,肉类和蛋类等。80年代以后,荷兰服务业发展迅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主要集中于运输和银行、保险等部门。旅游业发达。全国旅游休假区近20处。
    荷兰陆、海、空交通运输业均极发达。1990年,公路全长11.53万千米,其中高速公路2074千米。铁路总长2798千米,已有1957千米电气化。海运商船总吨位277.1万吨;内河船只总吨位611.3万吨。内河航道长5052千米。鹿特丹为世界第一大港,吞吐量2.925亿吨(1991)。全国有机场12个,阿姆斯特丹的斯希波尔机场是欧洲主要国际航空港之一。
   
   

鹿特丹鸟瞰


   
   外贸在荷兰的经济中占重要地位,出口额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0%。外贸总额占世界第九位。进口主要为原料、半制成品、机械等;出口中制成品占70%。主要贸易伙伴为欧共体国家,1990年分别占荷兰进口的64%和出口的77%以上,主要对象依次为德国、比利时和卢森堡、法国、英国、美国、意大利。
   荷兰为世界投资大国之一。截至1988年底,对外投资总额已达3017.6亿荷兰盾,继美、英、日、德后居世界第五位。投资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占投资总额的83%以上。对外投资,78.53%集中于矿业、石油化工、金属电子等工业部门。另一方面,外国在荷兰投资亦颇多。1981~1985年外国在荷兰投资总额为47亿荷兰盾。1988年为13.92亿荷兰盾。荷兰的对外援助,亦居发达国家的前列,80年代以来官方外援金额平均每年40亿荷兰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左右。双边援助主要给予最穷国和同荷兰有特殊关系的国家,如印度、印尼、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坦桑尼亚等。
    文化教育 实行5~16岁义务教育制。高等学府主要有莱登大学、乌特勒支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格罗宁根大学、鹿特丹大学、德尔夫特理工大学和瓦格宁根农业大学。荷兰主要报刊《电讯报》,《每日汇报》,《人民报》,《海牙报》,《鹿特丹商业报》,《誓言报》,《丽倍勒》,《玛格莉特》,《全景》等。荷兰通讯社为半官方通讯机构。全国性广播电台有5个,地区性10个,地方性150个。电视台3家,覆盖率100%。全国有30个广播组织。
    对外关系 荷兰为北约和欧共体成员国。强调推动欧共体政治、经济一体化和保持欧美合作,反对建立欧洲独立防务;主张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支持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民主化和经济改革;主张欧共体协助推动中东和谈。
   荷兰于1950年3月7日宣布承认中国,1954年11月19日两国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1981年5月降为代办级。1984年恢复同中国的大使级关系,首相吕贝尔斯于1985年再度访华。
   荷兰原为印度尼西亚宗主国,两国有特殊关系,印尼为荷兰重点经援国家,荷兰并担任援印尼国际财团主席。1991年11月在东帝汶发生印尼军队枪杀示威者事件后,荷兰中止对印尼援助。1992年3月25日,印尼政府宣布不再接受荷兰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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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