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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egal Clinic
法律诊所
1.
To be engaged in the legal aid is the out of class educational form of legal clinic.
从事法律援助是法律诊所课堂外的教学形式。
2.
While our legal clinics start a little late,but because of its focus on the concept and practice of teaching as well as receive much concern in our educational system reform.
法律诊所是法学学生实践教学的一个较好模式,它起源于美国,并在很多国家得到广泛认同。
2)  law clinic
法律诊所
1.
It s necessary to adopt the teaching method of law clinic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even there has some difficulties.
在法律高职专业中运用法律诊所教育方式,符合高职的人才培养目标,也存在着较多困难。
2.
On the basis of absorbing the useful experience of American "Law clinical education", the essay puts forward the "simulated law clinical Teaching Method "and makes full explanation of it, which has an instruc-tionar significance to the education of appli-cation law.
本文在吸收美国“法律诊所式教育”模式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模拟法律诊所式教学法”,并就该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对应用法学的法学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3)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法律诊所
1.
They are: case teaching,simulated court teaching,clinical legal education,judicial document writing,practicing in related institutions,and practicing in society.
分析了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意义、现状及内容,结合专业培养的目标,提出了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具体方法,如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诊所法、司法文书教学法、专业实习教学法及社会实践法等。
2.
If we adopt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with abundant teaching resources of agriculture,we will make the law education in agriculture university characteristic and predominance.
传统的农业院校的法学教育模式普遍采用"经院式"的教学模式,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所以采用实践教学的法律诊所模式来进行改良,同时利用农业院校丰富的涉农教学资源来辅助法学教育,使法律诊所教育成为农业院校法学教育的一个特色,一个优势。
4)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法律诊所教育
1.
Feasibility and Innovative Analysis on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in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农科院校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可行性与践行——以东北农业大学为例
5)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诊所式法律教育
1.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Used for Reference by Legal Educ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浅谈诊所式法律教育对高职法律教育的借鉴作用
2.
On Way of Localization in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试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本土化途径
3.
Elementary discussion on the teaching methods of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Enlightenment of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浅谈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启示
6)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诊所法律教育
1.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native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本土化诊所法律教育的问题及对策
2.
In the past few years,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has made a great development in China on the base of removing the drawbacks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educatiion.
近年来,诊所法律教育在弥补了体统法学教育的弊端的基础上在中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
补充资料:《保护未成年人管辖权和法律适用公约》
      1960年第 9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关于有权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的国家和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这方面国际合作的公约。1961年10月5日公开签字,1969年2月生效。截至1981年3月1日,批准公约的国家有联邦德国、 奥地利、法国、 葡萄牙、卢森堡、瑞士、荷兰、南斯拉夫。在批准国家之间,这个公约代替了1902年6月12日的海牙《未成年人监护公约》。
  
  1956年第 8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议决修改海牙会议初期订立的关于亲属法方面的公约,并且决定首先修改1902年的《未成年人监护公约》。该监护公约以适用未成年人本国法为指导思想,不能适应现代国际社会生活,而且由于近代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干预越来越多,需要调整国家间管辖权的抵触,因此公约称为《保护未成年人管辖权和法律适用公约》。
  
  公约适用于在缔约国内有惯常居所的未成年人,但缔约国可保留只适用于某一缔约国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意义依其本国法及惯常居所地法的规定,保护事项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及监护,以及人身及财产方面的一切利益,但不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在内(见《儿童抚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扶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
  
  管辖权  公约规定有权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的机关为:
  
  ① 依未成年人本国法当然具有的权力关系,不需要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介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权力关系,实质指根据未成年人本国法行使亲权及有法定监护权的人。这些人对未成年人首先采取保护措施。
  
  ② 在依未成年人本国法当然具有权力关系的人不能行使、放弃行使权力,或其保护措施不够时,未成年人惯常居所地国的行政或司法机关,有权采取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往往是当地机关的行政或社会职责,适用于一切居民。  ③ 未成年人本国的有关机关在下述条件下,可以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a)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要求采取措施时;(b)事先通知未成年人惯常居所地国有关机关。这条规定使未成年人的本国与居所地国的管辖权达到平衡。
  
  ④ 特殊情况下的管辖权:(a)未成年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受到严重威胁时,惯常居所地国可以不顾未成年人本国的管辖权而采取措施。但此时未成年人本国及其他缔约国无必须承认的义务。(b)在紧急情况下,所有的缔约国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及财产利益。这些措施在依本公约有管辖权的机关采取行动时即应停止,但不妨碍其已经发生的效力。(c)缔约国可以保留该国判决离婚、婚姻无效及分居的机关有权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及财产规定保护措施,但其他缔约国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承认。
  
  法律适用  有管辖权的机关在采取保护措施时,适用其各自的内国法(见《收养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决定承认公约》),保护青少年的法律,大都是强行法规,没有适用外国法的余地。
  
  惯常居所地变更时,未成年人本国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在新惯常居所地继续有效,但原惯常居所地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只在新惯常居所地未采取代替措施以前继续有效。新惯常居所地国的有关机关在采取代替措施时,应事先通知原惯常居所地国的有关机关。
  
  国际合作  为使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取得实效,公约规定了三种国际合作形式:①互通消息。所有机关依公约规定采取措施后,应立即通知未成年人本国的有关机关,必要时也通知未成年人惯常居所地的有关机关,各缔约国应指定直接接受及送出上述通知的机关。②交换意见。缔约国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时,如已有其他缔约国先已采取措施,应尽量先与后者交换意见以确保保护性措施的连续性。③直接合作。未成年人本国的机关在取得未成年人惯常居所地国的有关机关,或其财产所在地国的有关机关同意后,可把自己所采取的措施委托后者实施。未成年人惯常居所地国的有关机关在取得未成年人财产所在地国的有关机关同意后,也可把自己所采取的措施委托后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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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