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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nature of the firm
企业性质
1.
To the nature of the firm or the reason to be a firm , Marxism economics give its explain from the interest of devision of labor and the modern firm theories explore it in-depth and professionally with the base of transaction costs.
对于企业性质即企业为什么会产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劳动分工利益的角度进行了解释,现代企业理论以“交易费用”为基础进行了深入的、专业的探究。
2.
That why the firm is to be is very important for economics on the nature of the firm.
经济学关于企业性质的研究侧重于企业为什么存在的问题。
2)  nature of enterprise
企业性质
1.
This article makes comments on the accademic research of the nature of enterprise,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and the evolution of its system.
文章对学术界关于企业性质的研究、企业成长的研究、企业制度演进的研究作了评
3)  the nature of firm
企业性质
1.
After human is able to know what firm is, kinds of theories about the nature of firm are revealed before us.
当人类有能力认识企业是什么的问题之后,各种关于企业性质的理论就不断展现在我们面前。
4)  Enterprise nature
企业性质
1.
The Economists have made very great progress in their research on the enterprise nature.
企业性质理论演进过程中 ,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生产论、契约论、人力资本论、博奕论、能力论、知识论和价值均衡论。
5)  The nature of enterprise
企业性质
6)  firm heterogeneity
企业异质性
1.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Industrial Productivity: Theory and Evidence with the Viewpoint of Firm Heterogeneity
贸易自由化与行业生产率:企业异质性视野的机理分析与实证研究
2.
It sets micro firms as research object and makes firm heterogeneity as its peculiar character;then it studies trade,investment and global production organizing activities and their economic effects.
新-新贸易理论又称为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其以微观企业为贸易的研究对象和出发点,以企业异质性假设为主要特征,研究企业的贸易、投资及全球组织生产行为及其经济效应。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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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