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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terim report
中期报告
1.
This article mainly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quality of main operation and the financial distress using interim reports of listed corporations and the multivariate Z-score discriminate model.
同时,利用中期报告数据构造的多元Z值判定模型,回判准确率达到了85%,预测精度达到了72。
2.
In order to consummate and standardize the making of Interim Report in China, the article reviews the consummation of enforcement of "NO.
为了完善和规范我国中期报告的编制 ,本文结合 1 999年中期报告情况 ,评析“三号准则”的完善性及执行情况 ,分析当前中期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2)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
中期报告
1.
Discussion about several controversial problems of the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ing;
中期报告若干争议性问题的探讨
3)  interim report
期中报告
4)  mid-term report
中期报告,阶段报告
5)  interim report
中期报告;临时报告
6)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
中期财务报告
1.
The discussion concerning how to workout the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 based on prediction value;
基于预测价值的中期财务报告编制方法的探讨
2.
Positive study on accounting information content and stock price reaction of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 of listed company;
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会计信息含量与股价反应的实证研究
3.
Study on Audit Quality of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 of Listed Companies;
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研究
补充资料:中期报告(interimreporting)
  会计年度中某一期的财务报告。

  中期报告是一种定期报告,可以按月或者按季编制,也可以按半年编制。在我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编制中期报告。该准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报告完成后,公司应立即将中期报告各10份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将报告刊登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除在报刊上刊登之外,公司可以不再以其他方式披露中期报告。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以上证券市场发行了股票和挂牌上市的公司,应在同一时间对境内外市场公布中期报告。如果国内外市场对编制中期报告的期限要求不同,应以较短的期限为准。在美国,根据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规定,上市公司应公告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的作用编制中期报告可以及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较为完整的会计信息,帮助他们较为全面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预测企业的发展前景,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中期报告的内容在我国,中期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重大事件揭示、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及临时股东大会简介等正文内容,以及其他有关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规定,中期报告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中期报告正文。包括:

  (一)财务报表。包括:

  1.财务报表。公司在中期报告中提供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可以是简化的财务报表,也可以是完整的财务报表。简化的资产负债表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1)流动资产;(2)长期投资;(3)固定资产净值;(4)在建工程;(5)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6)资产总计;(7)短期负债;(8)长期负债;(9)股东权益;(10)少数股东权益。简化的利润表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1)主要营业务收入;(2)主营业务利润;(3)其他业务利润;(4)利润总额;(5)应交所得税;(6)税后利润。应提供的其他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每股收益率;(2)净资产收益率;(3)每股净资产;(4)每股现金股利(在中期预分现金股利的情况下)。

  2.财务报表注释。如果报告期间内有下列情况(但不限于此)发生的,应通过财务报告注释加以说明:(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或方法发生了变化;(2)报告主体由于合并、分立等原因而发行了变化;(3)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变化,因而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及负债类项目与上一年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地应各项目相比,变化达到30以上(含)以及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类项目发生的变化;(5)在报告期内有新的大额借款发生或对原债务进行重组;(6)已知但尚未发生的重大或有关事项。

  (二)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包括:

  1.上半年经营情况的回顾。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较简要地介绍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的成绩与进展。如果实际经营结果与原经营计划目标存在重大差异,应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与说明。

  2.下半年计划。主要叙述公司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针对上半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公司按照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将要在下半年继续施行的项目安排;公司针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所要着重进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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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