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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olding enterprise
控股企业
1.
Some views have been pointed out about 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models and contents of the holding enterprise of state group company.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集团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主要的管理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了在市场控制与组织控制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的运行机制,形成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使公司治理高效率和有效化,维护出资人权益,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的最大化的核心治理理念。
2.
The loss on foreign investment are partially caused by decision mistakes on project selection,however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 is that the enterprise group can\'t efficiently implement financial control and capital management on its holding enterprises and subordinate companies.
对外投资损失有的来自选项决策的失误,但更多的是由于企业集团对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公司缺乏有效的财务控制和资金管理。
2)  agri-holdings
农业控股企业
1.
The dual structure in FSU agriculture is significant and interesting with the emergence of agri-holdings recently.
前苏联地区农业的二元结构十分引人注目,近几年又出现了垂直一体化的超大型农业控股企业Agri-holdings。
3)  state-holding enterprise
国有控股企业
1.
It is more important to give play to trade union in state-holding enterprise.
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国有控股企业工会组织的推动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4)  Stock-controlling Enterprise Groups
控股型企业集团
1.
Among of which, the Stock-controlling Enterprise Groups has the biggest advantage of controlling more resource with fewer capital.
其中,控股型企业集团的最大优势是用较少的资本控制较多的资源,可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可以分散集团整体经营风险,是企业集团的主要形式之一。
5)  State holding enterprise
国家控股企业
6)  Listed Companies Controlled by Central Enterprises
中央企业控股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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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