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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inority music
少数民族音乐
1.
By taking local music festival in Chengbu Miao Nationality County as the example,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tecting minority music in Southwest Hunan,analyzes the features of local minority music——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protect this heritage.
本文以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山歌节为切入点,阐述了湘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现状,通过分析整理实际素材,探索当地少数民族音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并针对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对策。
2)  folk music of minority nationality
少数民族民间音乐
3)  national minority music protection
少数民族音乐保护
4)  Xinjiang ethnic minority traditional music
新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
1.
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regard the Xinjiang ethnic minority traditional music as an indispens- able element in the music education of higher normal schools,to better inherit the minority traditional music, and to enrich the present music education in higher normal schools.
将新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作为当代高师音乐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更好地传承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并丰富当前的高师音乐教育有一定意义。
5)  Culture of local national traditional music
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
6)  Minority music of Guangxi
广西少数民族音乐
补充资料:中国少数民族音乐
      中国各少数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作、积累而成的各种形式的民间音乐。由于各少数民族过去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语言以及风俗习惯有所不同,从而形成了各自具有鲜明特点的音乐,促进了祖国音乐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中国各少数民族一般都能歌善舞,流传着大量的民间歌曲和歌舞音乐。部分少数民族还有自己的说唱音乐和戏曲音乐。
  
  伴随着各族人民的劳动和生活习俗而产生的民间歌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北方各民族过去多逐水草而居,所以流传着很多反映游牧生活的歌曲。如蒙古族的"长调"(乌尔坦道),鄂温克族的"扎恩达勒格",鄂伦春族的"赞达仁",以及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的牧歌等。曲调缓慢而悠长,辽阔而深沉,具有浓厚的草原气息。除察哈尔一带蒙古族的"宴歌"于主旋律之下加唱持续低音,具有多声部音乐的因素之外,包括结构比较完整的各种民谣曲在内,皆属单声部音乐。南方各民族多居山区,多用山歌抒发情怀,曲调高吭明亮,奔放自由,大部分也属单声部音乐。但在壮、侗、苗、瑶、布依、毛南等族,以及高山族的布侬人、鲁凯人中,还流传着二声部、三声部的重唱与民间合唱歌曲。
  
  叙事歌曲作为民间歌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少数民族中多有流传。著名长篇史诗,如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以及维吾尔族的《艾力甫与赛乃姆》、《泰依尔与佐赫拉》等,都是借助歌唱流传在群众之中,其曲调简练,略带叙诵性质,深为群众所喜爱。有些民族由于没有文字或文字创制较晚,更借助于叙事歌曲以传播其历史、生产知识和各种口头文学。有些民族还将叙事歌曲发展成说唱音乐,如蒙古族的"乌力格尔"、"好来宝",朝鲜族的"板声",白族的"大本曲"等。
  
  
  
  习俗性的民间歌曲为数颇多。如普遍应用的婚礼歌和丧事歌,不仅曲调风格各异,还反映出各民族不同的婚姻制度和民俗风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宗教歌曲在各少数民族音乐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也尚有流传。信仰佛教、伊斯兰教和原始宗教的民族,各有自己的宗教歌曲。在信仰原始宗教的民族中,满族、锡伯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赫哲族有"萨满调",彝族有"毕摩调",拉祜族和佤族有"摩巴调",傈僳族有"尼古哦"等,其曲调多与民间音乐有密切联系。在内容上除有某些迷信成分外,还反映了许多民族古老的伦理道德观念,朴素的哲学思想,以及与自然作斗争积累的各种经验和知识。
  
  在少数民族中,歌舞音乐种类繁多,各具特点。如维吾尔族的"赛乃姆"、"萨玛",曲调欢快,节奏多变。蒙古族的"安代",以旋律的热情奔放而见长。藏族的"囊玛"、"弦子"具有抒情优美的特征,"堆塮"、"果塮"具有欢腾豪迈的气势。
  
  
  
  少数民族的戏曲音乐虽不普及,但也有一些民族以其民间歌曲为基础,借鉴汉族或其他民族的经验,发展了本民族的戏曲音乐。如藏剧、白剧、侗剧、傣剧,以及朝鲜族的唱剧和维吾尔族的歌剧等。
  
  此外,各少数民族的民间乐器也颇为丰富多样。其中既有比较原始的三孔鹰骨笛,又有工艺精良的古代铜鼓。一些少数民族乐器传入中原地区之后,已成为汉族等民族通用的乐器,如胡琴、筚篥、唢呐、羌笛等。一些乐器特有的音色和演奏技巧仍保持、流传至今,如维吾尔族的弹布尔、热瓦甫,蒙古族的马头琴,哈萨克族的冬不拉,柯尔克孜族的库木孜,以及侗、苗、布依族所使用的芦笙等。(见彩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些民族由于历史上的原因,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其音乐仍保持着比较原始的状态。如基诺、阿昌、佤、珞巴、鄂伦春、赫哲等民族,尚使用二音列、三音列或四音列,音乐结构也比较简单,多采用单乐句的不断反复。其他民族大多使用五声音阶,间有使用六声音阶或七声音阶的。曲式结构也有所发展,乃至出现有大型套曲结构的维吾尔古典音乐《木卡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少数民族音乐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已创作出大量反映现实生活的歌曲和歌舞音乐。有的还借鉴外来形式,创作出具有民族风格的合唱、交响乐、歌剧和舞剧音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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