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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pecial-formed contract
要式合同
1.
As a new kind of service contract,it belongs to the unnamed contract and special-formed contract in the Contract Law.
物业服务合同是典型的民事合同,是一种新类型的服务合同,是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和要式合同
2)  unrestricted form contract
不要式合同
3)  speciality contract
书面要式合同
4)  informal insurance contract
保险合同非要式性
5)  essential factors of contract
合同要素
6)  Real contract
要物合同
1.
The classification of Real contract and Consensual contract origins from the ancient Roman.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分类起源于古罗马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契约逐渐发生了由形式地位到实质地位的嬗变,与此同时,契约的形式也悄然经历着由实质性作用到形式性作用的转变。
2.
In practice,the concept of a real contract tends to be misunderstood.
实践中对于要物合同概念存有不当认识。
补充资料: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具备广定的形式和手续,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凡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则为不要式合同。在古代,合同以要式为原则。现代经济交往要求迅速便捷的合同形式,因而,大多数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则合同不成立。如专利转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成立;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只是不生效或不能向法院诉请强制执行。如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非该类合同的成立要件,末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也并非绝对无效,只要有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这时的合同书面形式仅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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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