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自治立法
1)  Autonomous legislation
自治立法
2)  autonomous legislative power
自治立法权
1.
According to article 115,116 of Constitution and article 19 of Regional National Autonomy Action,the People s Congress of the national autonomous areas has the right of autonomy and can enact autonomy statutes and specific statutes,so called autonomous legislative power.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享有自治权,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此称为自治立法权。
3)  legislative autonomy
立法自治权
1.
The legislative autonomy of national autonomous areas is a kind of legislative national autonomy which the law gives to the organs of self --government of national autonomous areas.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是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一种民族立法自治权。
4)  specific regulation
自治地方立法
5)  legislative power of national autonomy
民族立法自治权
6)  Autonomous Regulations Legislation
自治条例立法
补充资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指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自治机关同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根本区别是,自治机关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政策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行使自治权(见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自治机关在上级机关领导下,按照当地少数民族的意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