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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g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规制
2)  international regulating
国际规制
3)  the international laws
国际法规
4)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规则
1.
It includes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which contains international law and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lex mercatoria,non-legal criteria which contains terms of contract and ex aequo et bono,etc.
在当代国际商事仲裁中,除了内国法体系以外,"非国内"规则也经常作为仲裁实体法被选择适用,以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包括国际法和一般法律原则在内的国际法规则、商人习惯法以及包括合同条款和公允善良原则在内的非法律标准等。
5)  international law rule
国际法规范
1.
Restrictive immunity is a developing trend of international law rule.
限制豁免是国际法规范的发展趋势。
6)  International law and regulations
国际法律法规
补充资料:《国际十进分类法》
      国际通用的多文种综合性文献分类法。原由比利时人P.-M.-G.奥特莱和H.-M.拉封丹在《杜威十进分类法》第6版的基础上编成。 1899年起陆续以分册形式出版法文本(第一册为《物理科学卡片目录手册》),1905年汇编成《世界书目手册》, 1927年的法文增订版改名《国际十进分类法》。后由国际文献联合会 (FID)统一主持对它的修订工作。
  
  版本  UDC共分4种版本,即完全版、 中型版、节略版和专业版。 ①完全版已出版了十几种文字的版本。 1899~1905年的法文初版称为国际第 1版, 1927年出版的法文增订版 (CDU)称为国际第 2版,1933年出版索引和补充类表,类目总数增至 6万个。1928年德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决定采用 CDU为文献分类标准,将其翻译成德文并加以扩充后,于1934~1953年用 《十进分类法》(德文简称DK)为书名分册出版,被称为国际第3版,类目总数增至12万个。1936年英国国家标准局决定采用该分类法为国家标准,翻译成英文本以分册形式出版,70年代中期全部出齐,被称为国际第 4版。1940年起法国又出版法文本的修订版,称为国际第5版。国际第6版是1951~1957年出版的日文译本,分别从1955年和1961年开始出版的西班牙文译本和葡萄牙文译本,被称为国际第7 版和国际第 8版。此外,完全版还有以下几种文本:波兰文本、匈牙利文本、意大利文本、俄文本、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文本、 捷克斯洛伐克文本等。较后出版的UDC完全版类目总数为15~22万多个。②中型版即篇幅约为完全版三分之一的版本,至今已出版了英、法、德、日、意、俄、波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斯洛伐克及中文等文本。③节略版的篇幅约为完全版的十分之一, 已出版有英、法、德、 日、意、俄、波、匈、荷兰、芬兰、葡萄牙、西班牙、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瑞典(包括丹麦文和挪威文的索引)、阿拉伯、希伯来、朝鲜以及中文等文本。此外,还出版有英、德、法三种文字对照的节略版。④专业版是指选录某一专业类的全部类目及其他类中与该专业有关的类目汇编而成的专用类表。除了印刷版以外,UDC还有机读版。
  
  体系结构  UDC由主表和辅助表及索引组成。主表分为以下10大类(据1989年英文中型版):
  
  
  0
  总类、科学和知识
  
  
  1
  哲学、心理学
  
  
  2
  宗教、神学
  
  
  3
  社会科学
  
  
  4
  (语言)
  
  
  5
  数学和自然科学
  
  
  6
  应用科学、医学、技术
  
  
  7
  艺术、娱乐、体育
  
  
  8
  语言、语言学、文学
  
  
  9
  地理、传记、历史
  
  1964年,"语言"类被并入第八大类内,空出来的第四大类的号码拟作扩充科技类目之用。
  
  UDC 的辅助表有语言、文献类型、地点、民族和种族、时间、观点、材料、人物等8个。
  
  由于UDC 在等级列举制的基础上采取了多种符号进行组配,因而发展成一部等级列举与组配相结合的混合式分类法。
  
  标记符号  UDC 采用单纯阿拉伯数字作为标记符号。它用个位数(0~9)标记一级类,十位数(00~99)标记二级类,百位数(000~999) 标记三级类,以下每扩展(细分) 一级,就加一位数。每三位数字后加一小数点。如:
   6
  应用科学、医学、技术
   62
   工程、技术(总论)
   621
   机械工程总论、核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制造
   621.3
   电工程、电技术、电气工程
   621.39
    电信技术
   621.396
  
  无线电通讯设备和方法
   621.396.9
  
  雷达
  
  ...............................................................
  
  为了揭示复杂主题的文献,UDC 采用表中所示的辅助符号(UDC并规定凡含有辅助符号的类号,须按下表次序排列)。
  
  管理与修订  国际文献联合会于1924年成立了分类法中心委员会( FID/CCC )统一负责UDC的日常管理事务。在该委员会之下设立了若干专门修订委员会具体负责相应类表的修订工作,还制定了严格的修订程序,编印发行《草案通告》和《UDC的补充和修改》(现为每年一期,每三年一辑;同辑内,后出各期均累积前期内容 ),报道类目的增删修改建议和最后决定。FID 的成员国也大都设有本国的UDC 委员会或由有关机构负责本国语文版UDC的翻译、 编辑出版、 修订及与FID/CCC联络等事务。1977年,FID成立了UDC 的最高管理机构──UDC全体会议。 1986年10 月又成立UDC管理委员会以取代FID/CCC,并创刊不定期的《UDC 信息》报道有关活动及出版、应用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此外,还成立了一个 UDC自动化工作组,负责研制UDC的计算机软件。
  
  评价与应用  UDC 是欧洲第一部文献分类表,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部文献分类法。它最早提出概念分析和组配原则,被称为分面组配式分类法的先驱。由于UDC 多语种、多版本、类目详细、组配灵活、标引能力强,因而不仅能适用于成册文献的分类和排架,也能满足单篇文献的分类要求,不仅适用于手工检索,也被成功地应用于机器检索,从而成为一种国际通用的情报检索语言之一。 80年代后期全世界已有 50多个国家使用UDC,用户总数超过 10万个。英国、匈牙利和西班牙把UDC定为国家标准。苏联则规定UDC为类分科技文献的分类法。 许多国家出版的期刊论文和特种技术资料都标有UDC类号。中国国家标准(GB)上也标有UDC的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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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