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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hilosophy of India and Arab
印度阿拉伯哲学
2)  Arabian philosophy
阿拉伯哲学
1.
Graeco philosophy is the source and course of the rationalism methodology of the Arabian philosophy.
古希腊哲学与阿拉伯理性主义哲学方法论之间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二者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共同性,但阿拉伯哲学不是简单地继承古希腊哲学,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发展着古希腊哲学。
3)  the Hindu-Arabic numerals
印度阿拉伯数码
4)  Arabian philosophical methodology
阿拉伯哲学方法论
5)  Arab Studies
阿拉伯学
6)  Arabic literature
阿拉伯文学
1.
Arabic literature went through mainly 5 periods: the period of barbarism, the first period of Islam, the period of Annbās dynasty, the period of Turkish ruling and the period of modern times.
阿拉伯文学历经蒙昧时期、伊斯兰黎明时期、阿巴斯王朝时期、土耳其统治时期,以及近现代五个时期。
补充资料:阿拉伯哲学史
      阿拉伯文的 "哲学" 一词为falsafah,是希腊文嗞ιλoσo嗞 奾α的讹译。阿拉伯文也称哲学为嶉I lmu嶈lHikmah即智慧之学。阿拉伯哲学有着较悠久的历史,尤其在中世纪,它根据当时社会斗争的需要和生活的实践,继承了古希腊罗马哲学,融合了波斯、拜占庭、印度等古代文明,并吸收了阿拉伯哈里发国家境内各民族的文化,在阿拉伯伊斯兰社会的特定环境中独立地发展起来,成为世界哲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阿拉伯哲学的发展  古代阿拉伯半岛的居民主要是游牧部落的贝都因人,在一些绿洲或城镇,也住着一些居民。公元前数世纪,在半岛的北部和南部已出现了一些酋长国。当时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已达到一定的水平,商业也有所发展。游牧的贝都因人和城镇的居民大都信奉多神,实行自然崇拜和偶像崇拜,魔法和巫术很盛行。公元 6世纪的诗歌、谚语和故事,尤其是在塔法拉(约543~569)和祖海尔(约530~627)等人的作品中,已有哲学思想的萌芽。7世纪中叶出现的《古兰经》某些经文中,反映了古阿拉伯人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观点:经文中有关 "不信者" 反对死者复活的论述,关于以"光阴"("时间")为世界本质的"光阴派"的观点,表明了古代阿拉伯人具有的素朴的唯物主义思想。
  
  7世纪初,穆罕默德(约570~632)在阿拉伯半岛创立伊斯兰教。穆罕默德的继任者们率领穆斯林军先后攻占拜占庭帝国的大片属地(埃及、北非、叙利亚等),继而消灭波斯的萨珊王朝(226~651),夺取了伊拉克和波斯本土。后来建立的倭马亚王朝(661~750,定都大马士革)又把势力扩大到印度、北非的西部地区和西班牙,形成地跨亚非欧三洲的阿拉伯哈里发帝国,逐渐完成了封建化的过程。7世纪末,一些伊斯兰教教徒对倭马亚王朝统治者的奢侈腐化和世俗倾向不满,他们以守贫、苦行和禁欲进行消极的抗议,逐渐形成了苏非派。该派的思想十分庞杂,除以《古兰经》和"圣训"(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录)为根据外,还受到新柏拉图学派和波斯、印度等东方古老思想的影响。该派的思想以神秘主义为特征,尤其在 8世纪中叶以后,宣传神秘的爱、泛神论和神智论思想,要求奉行内心修炼、沉思入迷,以达到与真主合一。
  
  750年,阿布·阿巴斯(约721~754)推翻倭马亚王朝,建立了阿巴斯王朝(750~1258)。在这个时期内,农业、手工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等都有进一步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文化、科学也活跃起来,特别是天文学、数学、物理学、医学等学科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阿巴斯王朝的首都巴格达成为中世纪阿拉伯东方的科学文化中心。在阿拉伯的西方,尽管在穆斯林统治下的西班牙已于阿巴斯王朝建立之际分离出去,但在宗教和文化方面仍然与阿拉伯东方有着密切的联系。10世纪时,科尔多瓦也发展成为阿拉伯西方的科学文化中心。
  
  在哈里发帝国内,伊斯兰教作为官方意识形态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古兰经》和 "圣训" 是必须遵奉的神圣经典和社会生活准则,当时社会的一切意识形态都囊括在神学之内。在穆罕默德死后,伊斯兰教内部围绕争夺继承权问题,分裂为逊尼派和十叶派。前者承认艾卜·伯克尔(573~634)、欧麦尔(584~644)、奥斯曼(577~656)和阿里(约600~661)为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而后者只承认阿里为合法继承人。逊尼派受到历代哈里发的支持,影响很广。8世纪时,虽然宗教神学在意识形态领域仍居统治地位,但哲学已开始从宗教神学中独立出来。不少教义学家、经注学家和学者为伊斯兰教的教义作出了种种烦琐的哲学论证,形成了伊斯兰经院哲学。
  
  8世纪初出现的穆尔太齐赖派,是阿拉伯中世纪最早的神学-哲学派别。在这以前,伊斯兰教教义学家(又称"穆台凯里姆")从教义出发,讨论了有关真主的本质及其属性、真主与世界的关系、人类有否意志自由等问题,这种讨论被称为"凯拉姆"。其中一部分人坚持真主是绝对的独一,除本体外不具有任何属性,这种人被称为穆尔太齐赖派。该派从倭马亚王朝后期开始地位渐高,阿巴斯王朝马门哈里发在位时(813~833)势力鼎盛,后被哈里发穆塔瓦吉勒(847~861在位)宣布为非法。12世纪左右,该派的活动基本消失。他们是早期伊斯兰教反对宿命论神学的盖德里叶派思想的继承者,具有唯理主义倾向。他们提倡运用理智,自由讨论伊斯兰教信条,反对宿命论的前定说,主张人有意志自由,是阿拉伯中世纪哲学的先声。该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瓦绥勒·本·阿塔(699~749)、伊本·俄拜德(699~761)、伊本·胡载里(753~850)、奈萨姆(?~845)、查希兹(?~869)和穆阿迈尔(?~约840)等。
  
  10世纪时,从穆尔太齐赖派中分化出来的艾什尔里(873~935)建立了新凯拉姆。他调和理性与信仰,以理性论证正统派的信条,坚持天启是根本,否认世界的永恒性,强调真主的全能,认为世间事物无任何因果联系,皆为真主创造。11世纪后,艾什尔里学说的追随者们形成艾什尔里派,该派的新凯拉姆得到统治者的支持,被奉为正统的官方信条,成为反对穆尔太齐赖派,尊崇正统教义的伊斯兰经院哲学以后,穆台凯里姆也就成为该派的专称(见穆台凯里姆派)。该派主要代表人物还有巴基拉尼(?~1013)、巴格达迪(?~1037或1038)、楚瓦依尼(?~1085)、萨哈拉斯塔尼(?~1153)等。安萨里继承了该派学说,并引进苏非派神秘主义思想,从而形成伊斯兰教正统派神学 -哲学的最终形式。
  
  12世纪后,苏非派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该派形成许多教团,活动遍及整个伊斯兰世界。13世纪初,伊本·阿拉比创立了所谓"一元论"的学说,把客观事物和人的自由意志都看成是真主的本质和属性的表现,从而把神秘主义发展为有系统的泛神论思想。苏非派思想至今在伊斯兰世界仍有很大的影响。
  
  阿拉伯帝国征服的广大地区,如埃及、叙利亚、伊拉克等,曾经受过希腊文化的影响。亚历山大、安提阿、哈兰、埃德萨等城市还都是希腊文化学术的中心。从 4世纪起,使用古叙利亚语的基督教徒开始将一些希腊著作译为阿拉米语。哈里发帝国早期对异教持宽容态度,直到7世纪末,希腊语和波斯语仍然是帝国的官方语言。异教的医师、教师常常被聘请到宫廷任职,学者允许继续从事学术活动。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繁荣,阿巴斯王朝兴盛时期的哈里发们一直注意介绍和翻译外国的科学和哲学著作,特别是希腊的医学、天文学和物理学等著作。9世纪初,在马门哈里发的赞助下,阿拉伯学者对希腊的科学、哲学著作进行了有组织的、大规模的翻译和注释。10世纪时,托勒密的《天文大全》,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伽仑和希波格拉底的物理学、医学著作,柏拉图的《国家篇》、《蒂迈欧篇》、《智者篇》,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物理学》、《伦理学》、《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等都已被译为阿拉伯文或被注释。与此同时,波菲利的《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阐述新柏拉图主义流溢说的主要哲学著作《亚里士多德神学》和《原因篇》,也被译为阿拉伯文。但是,这些古希腊的哲学著作往往经过了新柏拉图派的注释、调和和歪曲。除了翻译希腊罗马的著作外,波斯的著作也由皈依伊斯兰教的琐罗亚斯德教徒译成阿拉伯文。另外,还翻译了一些古印度的著作,如阐述天文学的《成就论》。上述种种阿拉伯文译本的出现,把阿拉伯的自然科学与哲学的研究推向了高潮,同时阿拉伯的哲学和伊斯兰教的神学 -哲学也受到外来思想的影响。
  
  9~12世纪,在传播希腊哲学和波斯哲学思想的过程中,在阿拉伯伊斯兰教徒统治下的广大地区出现了为数众多的哲学家。这些哲学家较多地接受古希腊罗马哲学和各种东方传统思想的影响,尤其推崇亚里士多德,并注释其哲学或科学著作。他们根据社会斗争和生活实践的需要,用从亚里士多德和新柏拉图主义那里获得的精神营养,对《古兰经》及伊斯兰教的教义进行种种解释,同伊斯兰教正统派经院哲学进行斗争。这些哲学家构成了中世纪阿拉伯哲学的主体,西方学者一般称之为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或胡卡玛派,他们对穆斯林世界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些哲学家以巴格达和西班牙的科尔多瓦为中心,分成东、西方两支,代表人物有铿迭、法拉比、伊本·西那、伊本·巴哲、伊本·图斐利和伊本·路西德等。他们多为自然科学家或医生,重视经验知识,强调理性作用,对自然哲学问题和逻辑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强烈的世俗倾向。但在当时条件下,他们是在新柏拉图主义的曲解下接受亚里士多德学说的。他们仍未完全摆脱伊斯兰神学的束缚,一般都承认真主作为最初实体和始因的存在,认为世界万物是由真主通过理性、灵魂等一系列精神的实体流溢而出,但又主张世界万物是客观存在的,其间有着因果的关系,真主对世间的关系是通过媒介物间接地起作用。他们在一些具体哲学问题上,尽力排除神学,并或多或少得出了泛神论或唯物论的结论。例如,铿迭提出的关于科学认识的学说;法拉比关于逻辑学的提法;伊本·西那关于逻辑学和解决共相问题的主张;伊本·赫勒敦强调自然条件、人类社会活动、生活方式等因素对历史发展起决定性影响的主张,都给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伊斯兰正统派神学以很大的冲击,对哲学发展作出了贡献。在政教合一、宗教势力强大的封建国家里,为了阐述和坚持自己的主张,伊本·路西德提出了一个"双重真理"的理论,认为从哲学通过逻辑思维和理性探讨得到的知识与宗教通过天启和经传得到的知识都是真理。他明确地把哲学真理置于宗教之上,并认为物质和运动是永恒的,否认个人灵魂不朽和死后复活,其思想具有比同学派的其他哲学家更强烈的唯物主义的倾向。他在自己的注释和著作中,基本上恢复了亚里士多德学说的原貌,并在某些方面发展了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对以后哲学思想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阿拉伯哲学家的一些著作,如伊本·西那的《医典》、《治疗论》,精诚同志社的论文集,伊本·图斐利的《哈义·伊本·叶格赞》等,不仅在哲学上,而且对科学和文学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
  
  哈里发帝国是多民族组成的封建国家,群雄割据,地方诸侯林立,内部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相互交织,十分尖锐,人民和民族起义连绵不断,从 9世纪起,呈现分崩离析之势,13世纪中叶蒙古人入侵之后,1258年巴格达陷落,阿巴斯王朝随之灭亡。在阿拉伯帝国的西方,由于基督徒收复失地的斗争日益激烈,阿拉伯伊斯兰教徒在伊比利亚半岛的势力也逐渐削弱,到13世纪中叶,仅固守在格拉纳达一隅,1492年终于被驱出西班牙。在阿巴斯哈里发帝国兴起到覆灭的 500多年间,由多民族共同创造的统一的阿拉伯的科学和文化,其中也包括阿拉伯哲学,曾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在各个方面均超过了同时期的欧洲。哈里发帝国的覆灭和阿拉伯伊斯兰教徒在西方的失势,使多民族的统一的阿拉伯哲学不复存在。此后,阿拉伯哲学进入近现代时期,主要是在阿拉伯国家中得到发展。在近现代,著名的阿拉伯哲学家穆罕默德·阿布杜等人对阿拉伯哲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对欧洲哲学的影响 阿拉伯哲学对欧洲的哲学发展曾产生重要的影响。12世纪后,东西方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一些西欧国家的学者到西班牙和西西里学习,并将古希腊著作的阿拉伯译本和阿拉伯哲学家的论著翻译传入西欧,使得中世纪的欧洲人较全面地获得古希腊哲学的知识,促进了西欧的哲学研究,并促进了西欧文化和科学的发展。以巴黎大学和意大利的巴杜亚大学为中心建立的阿威罗伊(伊本·路西德的拉丁名)主义学派,在近代实验科学诞生之前的欧洲思想界占有重要的地位,对欧洲的哲学思想产生过积极影响。伊本·路西德学说在欧洲的广泛传播被基督教教会视为异端的根源,遂遭到宗教裁判所的禁阻。伊本·赫勒敦被近世欧洲学者推崇为历史哲学的奠基人之一。此外,安萨里的著作在12世纪也被译成拉丁文,流传于欧洲,其思想被一些基督教学者所采用。
  
  对中国哲学的影响  伊斯兰教在 7世纪中叶开始传入中国,伊斯兰经院哲学和苏非派神秘主义哲学也随之影响到中国。唐宋时期,这种影响主要在哈拉汗王朝(10世纪中叶~1213)管辖的现新疆喀什、和田一带,特别是哈拉汗王朝的文化和学术中心之一的喀什地区。维吾尔族古典名著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福乐智慧》以公正、幸福、智慧、知足 4个概念为基础,塑造了日出、月圆、贤明、觉醒 4个象征性人物,用他们的对话阐述了入世派和出世派两种不同的伊斯兰人生哲学。元至明代中叶,伊斯兰经院哲学的经籍,不仅传到了新疆,而且也传到了中国的其他地区。从元代开始,在广州、泉州、定州等地的伊斯兰教寺院中,出现了一批力图从伊斯兰经院哲学的角度把伊斯兰教同儒、释、道进行比较并以理学或禅学解释伊斯兰教义的汉文碑刻。明清之际,随着经堂教育的倡兴、汉文译著活动的开展以及门宦教派的出现,伊斯兰经院哲学和苏非派神秘主义哲学以更大的规模在中国传播。经堂教育讲授的凯拉姆经籍中,有欧麦尔·奈赛斐著、赛阿德丁·台夫塔尼注的《阿戛依杜·伊斯兰》,德黑兰人阿布杜拉著的《米尔萨德》和阿布杜·拉赫曼·查密著的《额的尔丁》等。这些著作都有相应的汉文译本,如《阿戛依杜·伊斯兰》的汉译本是杨仲明的《教心经注》,《米尔萨德》的汉译本是伍子先的《归真要道》,《额的尔丁》的汉译本是破衲痴的《昭元密诀》。这时,也有外籍经师来华讲授伊斯兰经院哲学或苏非派哲学,如张中所辑《归真总义》就是根据印度来华经师阿世格的讲授内容整理而成的。在汉文译著活动中,一部分回族伊斯兰教学者为建立能与儒、释、道三家并立的伊斯兰教的宗教哲学与伦理体系,同时为向非穆斯林介绍伊斯兰教义,在伊斯兰经院哲学的基础上,糅合了儒家思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神学-哲学译著。王岱舆 (1570~1660)的《清真大学》、马注(1640~1711)的《清真指南》、刘智(1660~1730)的《天方性理》、马德新(1794~1894)的《大化总归》和《四典要会》等就是这些译著的代表。各个汉文译著中的哲理,并非都以逊尼派正宗一神论思想同程朱理学结合为固定模式,而是各具特色。例如,《归真总义》具有佛学色彩,《天方正学》具易学与道教色彩,《正教真诠》、《天方典礼》主张现世与后世兼重,《四典要会》则偏重宣扬后世。在门宦的进一步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苏非派神秘主义哲学与儒、释、道相结合的著述,如《无字真经歌》、《道统史》等。清代后期,随着中国伊斯兰教的逐步衰落和国外伊斯兰改良主义、现代主义及复古主义等思潮的兴起,在中国伊斯兰教中曾经起过作用的经院哲学和苏非派哲学也都相继停滞。
  
  

参考书目
   第·博尔著,马坚译:《伊斯兰哲学史》,中华书局,北京,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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