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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ural finance credit
农村金融信用
2)  rural financial credit
农村金融信贷
3)  Rural Finance
农村金融
1.
Systemic Analysis of Rural Finance;
浅析我国农村金融系统及改革
2.
Analysis about the Diversity Demand and Delamination Supply Behavior Choice of Rural Finance;
对农村金融的差异需求与分层供给行为选择的模型分析——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视角
3.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Finance and Fiscal Policies Support;
略论农村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
4)  the rural finance
农村金融
1.
And it will be difficult to protect the rural finance under the position of the state law.
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规范农村民间金融,改善农村金融领域中二元结构的紧张与对立状况,改造农村信用合作社,强化对民间金融的监管,继续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建立农村民间金触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等,有利于农村民间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
5)  rural financial
农村金融
1.
Research on the problem of Chinese rural financial system;
关于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几点思考
2.
Benefit Game:A Logic Function Requirement for the Reconstruction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System;
利益博弈:功能视角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的逻辑依据
3.
HT6FⅠThe individual reasonable behavior of the government,financial institution,rural economic individual causes the collective non-reasonable behavior ness “Nash equilibrium”——rural financial.
政府、金融机构、农村经济个体三者从个体理性出发的博弈行为所导致的结果是集体的非理性“纳什均衡”——农村金融困境。
6)  rural financial industry
农村金融业
1.
The rural financial industry of our country is typically of ″Financial Repression″ characteristics.
通过分析指出,我国农村金融业处于“金融抑制”状态。
补充资料: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


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


【农村倍用合作杜管理体制】合作金融组织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经过了几次比较大的变动。1951一1958年,农村信用社资金独立,自负盈亏。在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在政治思想工作和干部的配备管理方面受当地党委领导。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根据“两放、三统、一包”的要求,银行营业所和信用社合并成为信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领导和管理。1959年4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按照“决定”精神,把下放给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收回,把原来的信用社从人民公社信用部里分出来下放给生产大队,变为信用分部。信用分部的职工由生产大队管理,盈亏由生产大队统一核算,业务经营由生产大队和公社信用部(营业所)双重领导。1%9年,在“十年动乱”当中,公社或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信用社的人权、财权和资金使用权都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信用社职工由脱产改为不脱产,走所谓“亦工亦农”的道路。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其中第7条规定:“信用社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再一次把全民所有制的国家银行与集体所有制的信用社合二为一。198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了“信用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性质”,从而开始了农村信用社以恢复“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19斜年国务院105号文件和中共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就是要恢复信用合作性质,也就是要恢复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也由中国农业银行的荃层机构变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中国农业银行领导管理的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1望场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其重点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改革的核心是把信用社办成由社员人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步骤是: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对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杜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并在县以上建立农村信用社的行业自律性组织。通过改革形成对信用社“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即信用社的民主管理,行业的自律管理和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三者结合的新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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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