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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ictim Education
被害教育
2)  On Victim Education
被害教育初探
3)  victimization prevent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
1.
As politics teachers in colleges, we ve sensed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victimization prevent educ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作为高校“两课”教师,我们意识到了大学生被害预防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4)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ducation
公害教育
1.
And the cicizens are kept alent about environmental issues b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ducations.
日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非常重视环境教育 ,其基本着眼点是 :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诠释 ,搭建起环境教育的价值支持系统 ;通过政府、企业、社区、NGO组织 (Non governmentalorganization ,非政府组织 )的共同努力、协同配合 ,构造出完整的环境教育体系 ;通过公害教育使社会民众始终保持对环境问题的敏感性。
5)  disaster education
灾害教育
1.
The status quo of China s disaster education is presented.
在阐述了我国灾害教育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灾害的特征、结合地理的学科性质及地理教育的时代发展要求,论证了在初中阶段地理教育进行灾害教育的可行性。
6)  pedagogy of the oppressed
被压迫者教育学
补充资料:被害人
被害人
victim

   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是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起证人的作用;如果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为自诉人,享有当事人的地位。被害人与证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  被害人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有权指控犯罪;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遭受物质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不服,有权提出申诉等。同时,被害人有义务遵守法庭秩序,如实向司法机关反映案件情况,不得夸大犯罪行为或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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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