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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aw teaching
法律教学
1.
Case teaching methodology, which pays attention to summing up reasoning, has been proved a kind of effective means to carry on law teaching and to train outstanding law talent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such as U.
案例教学法注重归纳推理,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进行法律教学、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并已为实践证明的一种有效手段。
2.
Simulation training is an often used and effective method in the law teaching.
模拟训练是法律教学中经常采用且有效的一种教学方式,本文着重探讨模拟训练的主要类型及开展模拟训练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  law course teaching
法律课教学
1.
Opinions vary and each sticks to his argument for robbery crime cognizance and disposal, how to distinguish crime from innocence and this crime from that crime in vocational law course teaching.
在高职法律课教学中,关于抢劫罪的认定和处理,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往往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3)  studies of legal education
法律教育学
1.
In this article, through studying three incidents, the author elaborates on the proper status of legal education, on the professionalism of studies of legal education, and on the point that products of legal education should serve the purpose of reality.
笔者通过三件平常小事引发的对法律教育问题的思考 ,阐述了法律教育的应有地位、法律教育研究的专业化及法律教育的研究成果应为现实服务等三个问题 ,以期引起对法律教育问题的重视 ,推动我国法律教育学的产生和法律教育制度的完善发展。
4)  bilingual legal education
法律双语教学
1.
College English teaching,legal English teaching and bilingual legal education correlate with one another.
我国高校法律专业的公共英语教学、法律英语教学与法律双语教学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只有根据三者的关系对现有的教学分别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调整和改革,才能真正培养出多层次、高素质、外向型,既有法律知识、又有英语语言能力的适应国际化交流需要的人才。
5)  legal English teaching
法律英语教学
1.
By expatiating the schema theory,the paper tends to express the two effects that the schema theory has on the legal English teaching.
文章通过对图式理论的阐述,说明影响法律英语教学的两个主要方面,即语言图式和内容图式。
2.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legal English teaching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branch of English teaching in China.
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律英语教学已经成为中国英语教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6)  teaching of the basic legal course
法律基础课教学
1.
The goal of the teaching of the basic legal course is not to imbue students with comprehensive knowledge of laws or to make students master as many legal items as possible, but to encourage students to grasp the basic spirit of laws, to cultivate students legal awareness and to improve their legal qualities.
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目标不是使学生尽可能全面地、具体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法律条文,而是使学生把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法律基础课教学应当改变传统的注入式教学,采用互动式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讲授法律基础课需要具有全面、扎实法学专业基础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师,法学专业基础差,教学水平低的教师是不能胜任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的。
补充资料:“非指导性”教学模式

罗杰斯“非指导性”教学模式

罗杰斯倡导的“非指导性”,其含义应是较少有“直接性、命令性、指示性”等特征,而带有“较多的不明示性、间接性、非命令性”等特征。“非指导”是罗杰斯用来表示与传统的“指导”思想和方法相区别的新概念,不是“不指导”,而是“不明确的指导”,即要讲究指导的艺术。“非指导性”教学的目标在于促进学习。其基本目标是帮助学生达到更大程度的个人的统合、有效性和现实的自我鉴定。教师的教学目标就是创造一种学习环境,以利于激发、考核和评价种种新出现的知觉的过程,帮助学生理解他们自己的需要和价值,以便能有效地指导他们自己的教育决策。

“非指导性”教学模式的理论假设是,学生乐于对他们自己的学习承担责任。学习的成功取决于师生坦率地共享某些观念和具有相互之间真诚交流思想的愿望。罗杰斯相信,积极的人际关系能使人成长,所以教学应以人际关系的概念而不是以教材的概念、思想过程或其他理智来源为基础。

“非指导性”教学模式有自己独特的教学原则。首先是要建立无条件关怀的真诚人际关系。罗杰斯说:“促进学习的关键乃是教师和学生个人之间关系的某些态度和品质。”他还认为,“良好的师生关系应该具备三种品质:(1)真实;(2)接受;(3)理解。”真实”,是指教师对学生要以诚相待,要将自己内心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向学生敞开,这样才会促进师生之间的有益交流。“接受”是指教师把学生视为具有其自身价值的独立个体而给予充分的、无条件的尊重,消除师生关系间的不安全感。“理解”主要是指带有浓厚感情色彩的移情理解。罗杰斯认为,移情理解与常见的评价理解极不相同,后者所采取的态度是“我理解你错在何处”,而移情理解则是“非判断性的”,指的是教师不对学生的观点、行为作出判断,不做定性评价,而只是表示同情、理解和尊重。罗杰斯之所以如此着重人际关系,就在于他认为只有建立起亲密无间的关系,人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非指导性”教学强调的是通过情感领域而不是

智力领域来促进学生的发展。其次,教师是促进者,只做非指导性应答。罗杰斯认为,教师在学习中应担当促进者、帮助者、辅助者、合作者和朋友等角色。在“非

指导性”教学中,对讨论负有主要责任的是学生,教师只是做些非指导性应答以引导或维持讨论。非指导性应答通常是一些简短的答话,这些话不是解释、评价或给予忠告,而是对理解加以反映、澄清、接受和证明,目的在于形成一种气氛,让学生愿意展开他们正在表达的观念。在这里,学生决定要学习的东西,他们自由设置自己的教育目标,并选择达到目标的方法,教师只是为他们提供一些材料。

“非指导性”教学的学习评价主要是学生的自我评价。测量学习进步的标准在质而不在量,而每个学生的学习目标都是自己制定的,所以只有自己才能做出最恰当的评价。这种自我评价使学生更能为自己的学习负起责任,从而更加主动、有效、持久地学习。罗杰斯指出:“当个人意识到那种标准对他很重要,他力图达到那些目标和实现那些目标时,他才真正知道应承担对他自己和他的各方面所负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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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