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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ncient authorities
古代官府
1.
The Chinese ancient authorities technique behaviors can be divided into five periods.
中国古代官府的科技行为,可分为五个时期:先秦时期是科技发展的萌芽期,这一时期的官府科技行为已初见端倪;秦汉三国时期实现了历史上第一次大一统,稳定的政局为官府科技行为提供了良好的实施条件;魏晋南北朝虽然是古代科技体系趋于完善的时期,但由于政权频繁更替,社会动荡,因而官府科技行为较少;隋唐宋元时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重视科技,官府的科技行为大大地促进了科技的蓬勃发展;明清时期是封建主义政治体系逐步崩溃期,官府不重视科技的发展,其科技行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
2)  feudal official handicraft in ancient China
中国古代官府手工业
3)  official ethics in ancient times
古代官德
4)  ancient officials
古代官吏
5)  the ancient official titles
古代官名
6)  the ancient civil service system
古代官制
1.
A study of wall records possesses the definite sense in the research of the spreading of the ancient prose and the ancient civil service system.
研究壁记,对于研究古代散文的传播及古代官制、官职都有一定的意义。
补充资料:中国古代官府手工业
      中国古代历代统治阶级的官府为满足统治者的生活享受和政治、军事、财政需要而经营的手工业。又称做"官工业"或"官手工业"。
  
  产生  官府手工业由来已久。它最初大概是从奴隶主贵族的需用品、军用武器及祭祀礼器等产品的生产开始的。这种手工业,商代就已经出现。殷墟甲骨文中有"工"、"多工"、"亡工"以及通过占卜追捕"亡工"的记载。在商王管理政务的"多尹"中,设有专门管理手工业奴隶的"司工"。在西周,"工商食官"。官府占有工商业者,并进行垄断性经营。据《考工记》载,官工业拥有30多个工种,涉及运输、生产工具、兵器、容器、玉器、皮革、染色、建筑等各个行业。在官营作坊中,生产用料及百工食宿皆由官府提供,按"工师"设计的官方"图程"生产各类器物。"工有不当,必行其罪",并设有监工,督促众工劳作。产品绝大部分供应官府,不能在市场出卖。手工业劳动者世袭其业,即所谓"工之子恒为工"。但从东周起,出现了和官府手工业相并存的私人手工业,开始打破"处工就官府"的历史格局。
  
  发展  秦汉统一帝国建立后,逐渐形成一套庞大的官府手工业系统。汉王朝在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由少府监管理生产兵器、仪仗用品和生活用品的官营作坊,由将作监管理营造宫室的官府工场,还在地方设置铁官、盐官、铜官、金官、服官等职官,分别管理各类官工业。汉代规模最大有冶铁业和铸钱业,从业人数达10万人以上。魏晋及南北朝,官营工业也十分发达,朝廷大都设有平准令丞、署染令丞等官职,专管织造工艺。隋唐以后,官营工业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唐代中央设少府监,掌管礼器、车舆以及织染、矿冶、铸钱等业;设将作监,掌管土木工匠;设军器监,掌管武器等军用品制造工场。因手工业的种类不同,监下还设若干署,分门别类加以管理。其中少府监织染署包括25作。宋代仅少府监下附设的一个掌管金银玉饰品制作的机构──文思院,就领有42作。内侍省里制造皇家嫁娶用品的有81作。在这些日用器物制作之外,还有土木工程,军器、车舆、礼器制造以及织染、盐铁等各业经营。元初统治者把俘虏和收括的工匠编为军匠和官局人匠,仅造作局院70多所就有系官匠人42万户,未入匠籍的只是少数"畸零人匠"。这种系官工匠不仅要子孙相继,而且婚配也不能自主。各种手工业在所谓"诸色人匠总管府"的统属之下,分"局"立"司",专门制造。明初,官工业种类达 188种,工匠经常保持在30万人左右,仅宫廷内部管理作坊的就有十几个机构。中央政权中的工部负责管理建筑、军器、织造等官工业,户部则管理制盐和印造钱币等官工业。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最多的是织染局,其次是宝泉、军器、杂造等局。在一些特产地区也设有专门机构,如景德镇的御器厂(见彩图)、产铁地区的铁冶、产盐地区的盐运司等。清代官府手工业分属内务府、工部和户部经营。它大致包括织造、陶瓷、铸钱、军火、造船及宫内御用手工业。清代官府手工业经营较之于前代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它较多地以市场交换为手段控制民营手工业,利用其为官府加工生产,使科派与加工关系交织在一起。如织造局实行的"领机给帖"、陶瓷业中的"官搭民烧"、铜矿业中采用的"放本收铜"等等即是。随着民营手工业与商品经营的发展以及王朝统治的衰颓,清中叶以后官府手工业乃日趋没落。  经营特点  官府手工业的存在,直接以满足奴隶主贵族、封建皇室与官僚集团的寄生性消费以及巩固其统治的政治、军事需要为目的。它所生产的某些输出物品,也主要是为了换取异域珍奇,追求的仍然是使用价值。即使是行销全国的盐铁两项生产,其官营目的也只是着眼于财政收入,而且在生产环节上多是委之民办。官府手工业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官府直接垄断的各种自然资源,或以土贡、坐派、科买等超经济强制手段取之于民。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收入,与官府手工业的生产营运几无关系。劳动力来源方面,先秦时主要是"食官"的手工业奴隶,汉至唐代中叶以前,则大量使用官奴婢、罪犯和征调而来的徭役劳动者。唐中叶以后,基本上不再使用奴婢,主要是使用在籍工匠,同时出现了募雇的劳动力。到宋代,募雇有了发展,但这种雇佣仍不是自由劳动者。在生产上,有些行业也逐渐出现了官监民营和向民间手工业订货加工的形式。至清代匠籍制度废除以后,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计工给值,工匠处境有所改善,但仍未突破封建主义的藩篱。由于沉重的阶级剥削和压迫,一直存在着官府工匠以怠工、粗制滥造、脱班、逃亡等形式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
  
  作用  官府手工业作为中国奴隶制经济和封建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劳动者的牺牲为代价,创造了一部分古代文明。由于奴隶主与封建统治者对消费品及其营造力求精美豪华,官府手工业的发展对提高工艺技术也起过一定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官府手工业的作用也日趋消极与反动。特别是官府手工业的生产目的决定了它在生产上不计工本,不惜浪费,导致若干先进工艺与极低的劳动生产率长期并存,对手工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由于它有官府特权,又具有垄断性质,强占大量的熟练劳动力,封锁工艺技术,对民间手工业的发展是巨大的阻力。封建社会后期,它对资本主义的萌芽及其发展的妨害尤大。而腐朽透顶的官僚衙门式的经营管理,更是遗害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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