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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dministration Procedure Code
行政程序法典
1.
There are different views on the types of the Administration Procedure Code s function modes.
对于行政程序法典功能模式的种类划分,国内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2)  codifying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行政程序法典化
3)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行政程序法
1.
On the 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行政程序法上的行政参与原则
2.
The Study on Italia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意大利《行政程序法》之内容与特征探析
4)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行政程序法
1.
Review o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Draft);
《行政程序法(试拟稿)》评介
2.
Several Pairs of Relations that Should be Correctly Handled in Making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制定行政程序法应正确处理的几对关系
5)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行政程序法
1.
implications and value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nd the concepts, status, mode, basic principles and objective legislation mode and legislative steps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the article proposes its own views, on the basis of which, .
文章通过对近些年行政法学界的几大热点问题 :行政程序含义、行政程序价值、行政程序法概念、行政程序法地位、行政程序法模式、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目标立法模式和立法步骤的归纳探讨 ,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2.
The issue of objective model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is the most abstract as well as the most basic theoretical one in its legislation.
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问题是行政程序立法中一个最抽象的,同时又是一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
6)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行政程序法》
补充资料:关于执行行政处罚的程序

对违法建设活动进行行政处罚,涉及的问题往往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必要的执法工作程序以及严格的工作制度,以适应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要求,保证及时有效地制止和处罚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并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根据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为了满足行政执法的要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于各类违法建设活动执行行政处罚,一般应当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1.及时制止和登记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特点,要求对于各类违法建设活动一经发现就及时有效地进行制止。
违法建设活动的具体措施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有关当事人发出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规范化的责令停止施工的通知。同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违法建设活动登记,将违法建设活动所在的具体位置、发现时间、责令停止施工通知的送达时间等记录在案。
2.作出处罚决定
在确定有关违法建设活动对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影响程度,并据此作出进一步处罚决定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应及时发出书面的违法处罚通知,通知有关当事人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限期拆除、没收、罚款、规定的改正措施(如改建、改造的具体要求,补办或重办规划许可证件等)。处罚决定应注明罚款数额、期限和送达日期。由于处罚决定是可能引起的行政诉讼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还必须注明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等)。
3.申请强制执行
有关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期限内行使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权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服从上级主管机关的复议裁决;对于提起诉讼的,则有义务应诉,必须服从人民法院的裁决。如果有关当事人在限期内不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应及时申请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确保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得以执行的法定方式。
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与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及时、适时地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避免国家财产受到更大损失。因此,有关当事人如果行使法定的申诉权利,也必须以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停止违法建设活动为前提。绝不允许在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同时继续进行有关建设活动,否则,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应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及时进行制止,有关当事人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