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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gency Relation Type
代理关系类型
2)  Relationship Type
关系类型
1.
The Impact of Relationship Type on Customer Responses to Service Failure;
关系类型对服务失败后顾客反应的影响
3)  types of agency
代理类型
4)  agent relationship
代理关系
1.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a variety of agent relationships of modern enterprises.
本文分析了现代企业多元代理关系形成的动因,指出了现代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是代理关系管理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代理关系相适应的会计信息系统结构。
2.
The ordered existence of agent relationship, its time, its period and its removal and evaluation furnish factual support respectively for the proposition of accounting entity, going concern, accounting perio.
本文从代理关系的角度出发 ,通过企业中存在代理关系这一事实 ,为会计假设的成立提供事实依据。
5)  Agency Relationship
代理关系
1.
Du Pont System is significant for many groups: investors focus on it for achiev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goals; and managers pay attention to it to get better performance from agency relationship perspective; group companies consider it for avoiding pyramidal risk.
投资者从公司理财目标、经营者从代理关系、集团公司从规避“金字塔”风险等出发,都需要关注杜邦分析法。
2.
In view of modern contracts theory,the debt contracts are the legal documents which legalize the agency relationship among the shareholders,managers and creditors.
债务契约是用来规范企业股东、经理和债权人代理关系的法律文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债权人通常要求在债务契约中包含若干针对代理人行为的限制性条款。
3.
Private listed companies hav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amily businesses and modern firms that bring dual agency relationship: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and small shareholder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hareholders and managers.
民营上市公司兼具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的特点,由此产生独特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家族控制股东与小股东的代理关系和家族股东与经理人的代理关系。
6)  seemingly relative pronoun
类关系代词
补充资料:代理关系的产生


代理关系的产生


  不是说有了委托合同即当然产生代理权。因为有些委托合同只规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没有明确的授权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由委托人向受托人授权,代理权才能产生,代理人才能进行有效的活动。 第二,委托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并不一定影响代理权的效力。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被称为内部关系;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对第三人的关系被称为外部关系。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是基本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一般是由他们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确定的。合同中一般只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的也明确规定代理人的权限范围。由于这种合同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安排,其内部如何,第三人无法知晓。于是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委托合同如果对代理人的代理权作了限制,或基于某种原因委托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那么,代理人同第三人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是否仍然有效?如何处理这一间题,将直接关系到第三人的利益。现代民法理论一般都认为委托合同与授权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委托代理中代理权的发生,并非基于委托合同,而是基于授权行为。因此,即使作为代理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的委托合同被宣布无效或撤销,也不影响代理权的存在。【代理关系的产生】不同种类的代理,其产生的原因不同。 1.法定代理的产生。法定代理是由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它主要是为无行为能力人所设立的代理方式。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是确定法定代理的前提和依据。例如血亲关系使父母成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一定的组织关系则使工会成为其会员的法定代理人。 2.指定代理的产生。指定代理是根据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或法院的裁定而产生的。如: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以代理他们进行民事活动。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或者被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之间有利害冲突的,可以由法院为其行为另行指定代理人。 3.委托代理的产生。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正确理解委托代理的产生必须认清委托与委托合同的关系。 委托是本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有本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关于建立委托关系的协议,它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对于委托代理的产生应当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委托合同成立,不一定就产生了代理权。委托合同是产生代理权的根据或前提。即先有委托合同,然后才授予代理权。但这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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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