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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hare ownership of the right to use land
土地使用权股份化
2)  the land employment right
土地使用权入股
3)  Land ownership stock
地权股份化
4)  materialize the right of land operation
土地使用权物化
5)  collective land title buying a share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
6)  land-use right
土地使用权
1.
Under this mechanism, the emigrant can be a shareholder with the land-use right.
针对传统的水库农村移民安置的特点及面临的挑战,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了土地使用权入股的移民安置机制的可行性,提出实行这种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实现工程建设与移民安置的良性互动。
2.
Allocated land-use right and granted land-use right are two ways that a construction unit obtains the land-use right in China.
我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获得有两种方式 :划拨和出让。
3.
On the right form, the land-use right of the residential quarter is represented as the use right of the building-base and the use right of the auxiliary base.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在权利形态上表现为建筑物基地使用权和附属基地使用权,从主体形态上表现为基地地表及其上下空间利用权,主要包括屋顶平台空间利用权和地下空间利用权,各种权利均有其特定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补充资料: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与转让


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与转让


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与转让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等环节进行房地产经营的经济活动。城镇土地指城市、建制镇(含县城)、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期间,其所有权仍为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埋藏物、市政设施也为国家所有,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范围之内。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与转让,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1987年下半年,国家在上海、天津、深圳、广州和海南正式进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试点。1987年9月、n月、12月深圳市分别进行了协议、招标、公开拍卖3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活动,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深圳市率先改变土地供应单纯采用行政划拨的办法,引进市场机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试点成功,在国内外引起强烈的反响。随后,上海、天津、广东、海南、广州、福州、厦门等省市先后颁布了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规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夯有关条款的修改,199。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土地有偿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大大推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使之逐步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与转让的基本要求是: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国家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但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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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