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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ncourage and reward the style of contr
奖励捐学款
2)  bonus clause
奖励条款
3)  Credit Hour of Encouragement
奖励学分
4)  school's awarding policies
学堂奖励
5)  science reward
科学奖励
1.
For the research of science reward, there are two kinds of paradigms.
对科学奖励的研究,存在两种范式。
6)  Encouragement scholarship
励志奖学金
补充资料:捐输、捐纳、捐例
捐输、捐纳、捐例

    中国清代商民向朝廷报效银两,或为获得官衔输纳银两,或对地方修建文庙等公益事项捐献财物,及朝廷所定的相关章程。
    捐输  清中叶以前,遇有国家庆典、筹集军饷、皇帝巡幸、工程建设等浩繁开支,准许巨商富民捐款报效,曾举办临时性捐输。其后,捐输定为常例,在国家正项财政收入中,列有捐输名目。
    捐纳  政府实行的捐官制度。以捐纳一定数额的银两获得授予的官衔(虚衔或实职)。康熙十三年(1674)因平定三藩之乱,实行捐纳以补军费不足,至十六年,收入银 200余万两,捐纳知县500余人。雍正时因西北用兵 ,耗饷甚多,财政拮据,开捐纳以弥补,除道府不准捐纳,以下各官皆可捐纳,并扩大到武职。乾隆帝即位时,与准噶尔议和后大军渐撤,军费锐减,下诏停止捐纳。到乾隆后期,各省或停或复不一。其时文官可捐至道府、郎中,武官可捐至游击。鸦片战争后,清廷财政支出激增,战乱、灾荒频仍,于是广开捐例,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台以下均可捐纳。
    捐例  又称事例。政府所订捐官章程,分暂时事例和现行常例两种。顺治时招民授职,捐银约七八千两,亦有至万金者,但仍行考试,文理通顺者为知县,不通者改授守备。此捐例之始。康雍时期,只捐虚衔,不能作实官。虚衔之外,还有封典,使祖父母、父母也可以由此穿戴品官的服饰。清代后期,将捐款列为正项财政收入,虚衔之外可以捐实官。捐什么官,要多少银子,皆明订章程。
   清代官员出身,经科举考试的谓之科班,是为正途;经财物捐纳的谓之捐班,视为异途。在官场中,前者较受人尊重,后者往往为人轻视。清统治者为捐纳制度虚伪掩饰,故《大清会典》不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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