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职务范围
1)  course of
职务范围
1.
Employer’s liability means compensatory liability of employer to victim who is damaged by employee in course of employment.
本文第二章为雇用人责任的构成,明确了雇用人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雇佣关系、职务范围以及受雇人侵权)应当如何认定。
2)  identification of strain
职务范围鉴定
3)  mandate and terms of reference
任务和职权范围
4)  responsibility range
职责范围
5)  terms of reference
职权范围
1.
A panel’s terms of reference are decided by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measures at issue".
系争措施的确定决定着专家组职权范围的确定,是专家组程序进入实体审理之前需要解决的先决问题。
6)  service areas
服务范围
1.
Break-point-ring model is an effective tool of dividing service areas when the servers are in different scales.
裂点环模型是服务设施规模不等情况下对区域服务范围进行划分的有效工具。
2.
The trade of CPA in America devotes themselves to looking for their re-location and broadens theirservice areas,modes and ways.
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一直以来致力于寻找“重新定位”并不断拓展其服务范围、方式和途径,这对于改变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狭窄和服务品种单一的局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补充资料:《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60年3月5日颁发试行的一项规定。目的是为了鼓励高等学校教师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努力做好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暂行规定》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定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4级;教师职务名称的确定与提升,以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暂行规定》对各级职称的具体条件和审批办法等作了规定。《暂行规定》颁布后,对推动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学校确定和提升教师职称的工作中断。1978年 3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报告》,决定恢复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并开展提升教师职称工作。为了使高等学校教师提职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教育部于1982年 2月又下达了《关于当前执行〈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对《暂行规定》作了一些补充。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