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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Koizumi Administration
小泉政府
1.
On Koizumi Administration s Revision of the "Peace Constitution";
小泉政府对“和平宪法”的修改
2)  Koizumi regime
小泉政权
3)  Koizumi Politics
小泉政治
1.
However,as soon as he left the post,Koizumi Politics went down rapidly and the traditional Faction Politics came back again.
但是,小泉刚离任不久,曾经红极一时的"小泉政治"即迅速走向终结,派阀政治随之卷土重来。
4)  "Koizumi" Politics
"小泉式"政治
5)  small government
小政府
1.
The article summarizes in theory dissertation on government in economic history and gets a conclusion that the pattern of small government is a rational choice of market reform ongoing in China.
文章从理论上梳理了经济学说史上关于政府的论述,继而得出结论,"小政府"模式是中国进行市场化改革的理性选择。
2.
Then, we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relations between big ministry and small government from the scale, function, power and the aim of administrative reform.
文章首先对大部制和小政府的内涵和特点作了简要论述,接着从政府规模、政府职能、政府权力、政府改革目标四个方面对大部制和小政府的关系做了进一步分析,最后文章认为大部制改革与小政府治理模式二者之间不但没有矛盾冲突,而且是内在统一的,其共同目标都指向建设服务型政府。
3.
But the direction of Chinese administrative reform can be,and should be the integration of limited government,efficient government and small government.
有限政府指权力受制约的政府,小政府指职能与规模精简的政府,有效政府指行为高效的政府。
6)  Bush Administration
小布什政府
1.
Based on these, the thesis then expatiates the influences of the Neo-conservatism toward Bush Administration s foreign policy.
在此基础上,文章剖析了新保守主义对小布什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并以伊拉克战争、“颜色革命”和中美关系为个案详细分析了新保守主义理念在小布什政府的对华政策中所发挥的作用。
2.
The Bush Administration adopted a hostile attitude toward the so-called“Rogue States”via realistic high-pressure means and restricted measures to other major powers such as Russia、China and India due to the pragmatic thought; On the other hand, it wasn’t only rest assured to its allies because of the constructive view, but also developed and renewed its own nuclear arsenal actively.
在简要回顾了冷战期间以及冷战后美国每一重要阶段防扩散的政策后,本文重点论述了于2000年上台的小布什政府的防扩散政策。
3.
The environmental diplomacy of Bush administration has been blamed, especially when Bush administration rejected Kyoto Protocol.
特别是小布什政府执意退出《京都议定书》更是让小布什政府的环境外交政策备受指责。
补充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有关和平解放西藏事宜的基本原则和办法的协议书。1951年5月23日于北京正式签字。
  
  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兄弟民族之一。同其他民族一样,对祖国的缔造和发展尽了自己的责任。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藏成了英、俄、法、日等国的角逐场所。1888年、1904年,英国军队两次入侵西藏。多年来,西藏地方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者唆使下,极力破坏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以"独立"、"完全自治"为名,阴谋将西藏从中国分割出去,变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和附庸,并破坏西藏藏族内部的团结,严重地危害了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使西藏人民遭受深重灾难。西藏人民和西藏地方宗教上层人士以及贵族中的爱国分子对帝国主义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得到了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人民的同情和支持。到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时期,这种反抗斗争逐步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汇合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宣布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行各民族平等联合政策,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办法,同时采取了解放昌都、促进和谈的行动。帝国主义者及西藏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竭力反抗,妄图武装反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但遭到西藏广大反帝爱国力量的反对。斗争的结果是,亲帝的摄政大札于1951年春下台,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并随即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等5人为全权代表,到北京谈判,顺利地达成了协议。在这个协议上签字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李维汉,代表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
  
  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共17条,最主要的是:①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现西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的统一,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地方军队逐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②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③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④西藏的各项改革必须实行。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⑤实现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主要的是达赖和班禅两方面之间的团结。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⑦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
  
  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的签订,为西藏藏族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完全符合西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这些基本原则指导下,西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它是西藏藏族历史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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