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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division between the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公私法的划分
2)  Division of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公私法划分
3)  the 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laws and private laws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
1.
Negate the 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laws and private laws again;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公法和私法分类的基础开始动摇,在经济社会化的今天,公法与私法的分类的作用不应该被过度地提高,相反,这种分类已经失去其原有的生命力,应该退出历史的舞台。
4)  the negation of the classification
公法与私法分类的否定
5)  public/private distinction
公私领域划分
6)  Separating [英]['sepəreit]  [美]['sɛpə,ret]
公私法之分
1.
Studies of Separating and Syncretizing between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公私法之分与合的理论思考
补充资料:《贞观公私画录》
      中国唐代绘画著录著作。又名《贞观公私画录》,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中国绘画作品著录。裴孝源撰。裴孝源,初唐人,曾任中书舍人等官职,因受汉王李元昌赏识,得观宫廷所藏魏晋以来绘画遗迹,相与讨论。于是他就以宫廷收藏为基础,又记录了佛寺壁画与私家藏画,在贞观十三年(639)写成此书。
  
  该书第1部分记录当时皇家及私人收藏绘画290余卷,记录内容包括作者、画名、本别(是真迹抑或摹本,是梁宫本还是隋宫本)、件数,有的还注明了质地、款识、来源、曾否著录于《梁太清目》等。第 2部分记录47所佛寺的壁画,记录内容为寺名(包括佛寺所在地)及画家姓名。
  
  此书继已佚中国第 1部绘画著录《梁太清目》之后,发展了中国绘画著录的体例。它不但记录了初唐卷轴画的流传收藏情况,而且也记载了当时及其以前寺庙壁画的创作情况,同时还保存了已佚《梁太清目》的某些内容,在绘画史学和鉴定学上均有重要价值。
  
  作者在理论认识上,主张发挥绘画的"教化"与"劝戒"作用,以"六法"为批评标准,重视"风神"、"巧思"和"法度",均体现了当时艺术认识的主流。对于唐代画论和美学思想的研究,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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