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控制股东诚信义务
1)  fiduciary duties of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控制股东诚信义务
2)  good faith of majority shareholders
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3)  the majority shareholder fiduciary duty
大股东诚信义务
4)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duty
控制股东义务
5)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Duty
控股股东义务
6)  lawful shareholder
诚信股东
补充资料:股东不履行义务
股东不履行义务
股东义务主要包括缴纳股款、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缴纳股款。这是股东的出资义务,即股东必须依其所认数额向公司缴纳的股款。这一义务是认股人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当他成为股东时,就表明他已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出资义务。因此,在不允许分期缴纳股款的情况下,该义务事实只是认股人的义务而非股东的义务。
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除其出资外,对公司不承担任何其他财产责任,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义务实际上只是股东的出资义务在公司债务责任上的表现;股东一旦完成了其出资义务,即完成了对公司的所有义务。
我国《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此外,还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股东不履行义务指股东违反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的规定,违反上述义务,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自己承诺的行为。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