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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ve consciousness
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2)  education about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ve consciousness
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教育
3)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文化遗产保护
1.
During the transition period,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needed to be probed in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field.
文化遗产保护转型期面临诸多需要探索的问题,而深圳的历史文化则少有人知,其改革开放文化十分突出,以及城市发展空间受限,需要重新考虑城市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机,本文对新时期深圳城市文化保护进行了初步探索。
2.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significance of urban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though analyising Mr.
本文从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三本著作出发,阐述了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特别强调了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是人类认知由注重物质,向注重文化、注重精神领域转化的历史性重要进步。
4)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文化遗产保护
1.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especially in 21st Century, the awareness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 China has grown greatly, which results in a boom of the theoretical study in recent years.
本文主要通过应用法学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国内文件进行了研读、比较,最后理清了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由“单体”保护向“空间环境”保护的发展脉络。
2.
The study on Chines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has accumulated a great deal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for over twenty years.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历经二十多年,积累了相当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3.
Based on the cultural ecology theory,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western advanced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theory,and proposed Huizhou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ed mode under the traveling development background.
立足于文化生态学理论,引进西方先进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提出旅游发展背景下的徽州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5)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文化遗产保护
1.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should have attached equal importance to these two parts.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具有同等的地位,在保护工作中必须把两方面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完整意义。
2.
This paper puts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into the PPP system which takes the middle organization as the key position.
文章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到中间组织为枢纽的PPP模式中,通过模式扩展和横向政策对比挖掘其内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6)  the consciousness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历史文化遗产意识
补充资料:《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和保存在人类历史上有重大价值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国际公约。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上通过,1975年12月17日正式生效。
  
  公约分8章,共33条。8章即: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基金、国际援助的条件和安排、教育计划、报告和最后条款。主要内容有:
  
  公约规定保护的文化遗产包括:凡从历史、艺术和科学观点看来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价值的古迹遗存等,从历史、艺术和科学观点看来在建筑式样、协调一致性或与环境风景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分散或相互关联的成组建筑,从历史学、美学或人种学观点看来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及考古地址等。
  
  公约规定保护的自然遗产包括:从美学和科学观点看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自然景物,明确划定的遭受绝种威胁的动物和植物栖息生殖区域以及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等。
  
  公约规定,缔约国首先要做到制定一项确定、保存、保护本国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并将其纳入全面规划计划的总政策。在本国领土上建立保存、保护及介绍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机构,使其拥有足以执行所负任务的适当人员和经费。同时还规定了在充分尊重遗产所在国主权,不使遗产受到损害的同时,缔约国承认此类遗产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合作予以保护。
  
  公约规定,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内,建立一个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名为"世界遗产委员会",设立保护上述遗产资金,名为"世界遗产资金"; 还规定了国际援助的内容、条件和形式等。
  
  公约还规定,缔约国应通过一切适当手段,特别是教育和宣传计划,努力增强本国人民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赞赏和尊重,并使人们了解接受援助保护的遗产的重要性和国际援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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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