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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dministrative openness legislated
行政公开法治化
2)  The Rule of Law in Administration
行政法治化
1.
The Rule of Law in Administration: The Path Selection of Administrative Modernization in China;
行政法治化:我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3)  make the administrative behaviors into the open
行政行为公开化
4)  the legalization of political operation
政治运行法治化
5)  the legis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openness
行政公开立法
6)  the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 open
行政执法公开
补充资料:城市规划管理审批公开化的内容是什么

1、审批政策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市人民公布各项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的范围、原则、法规、制度、标准和收费规定等,使人家了解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的有关政策。
2、规划要求公开。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划要求公开,比如城市规划要求公开。
3、审批程序公开。向全市人民公布建设用地、公共建筑、个人建房、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筑和城市道路、工程管线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规划管理审批工作。凡违反程序进行规划管理审批的,一经发现,公开处理。
4、审批权限公开。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审批管理权限向群众公开。在受理建设申请业务、勘察现场、处理违章、调解纠纷时,管理人员要求有明显身份标志,以便群众联系和监督。
5、审批结果公开。凡经规划管理审批同意的建设用地的各项建设项目,张榜公开,注明建设单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用途等。在审批过程中如遇托人说情、打电话、写条了等情况也一并公布。
6、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城市规划管理审批工作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召开局(处)长办公室研究检查举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举报中反映的有关问题。
各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时城市的实际情况,详细确定本部门实行规划管理审批公开化制度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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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