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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artial proprietor
部分所有人
2)  partial ownership
部分所有权
1.
A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for partial ownership arrangement existing among group members is provide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pecific investment between vertical suppliers and buyers.
本文提供了垂直供应商—购买商专用性投资关系背景下的集团内成员间部分所有权安排的理论解释。
2.
In virtue of experience on corporation governance in American and Japan,this paper analyses the ingredients on optimally partial ownership.
借鉴美国和日本企业治理的有益经验,本文对决定最优部分所有权安排的因素进行了模型化分析。
3)  the partitive genitive
部分所有格
4)  partition_owner
区分所有人
5)  partial ownership of proprietary
专有部分所有权
6)  possessive partitive
部分所有格结构
1.
Double genitive and possessive partitive constructions have long been debated over in literature.
双重属格结构和部分所有格结构一直是语言文献争论的焦点之一。
补充资料:《海上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


《海上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


  月,英、法、当时的联邦德国、西班牙等29个国家参加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第10届海洋法外交会议通过的海上船舶所有责任限制公约。该公约是在修改1924年统一海上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若干规则的公约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于1968年开始生效。海上船舶所有人限制公约的制定是由于随着国际海上运输的迅猛发展,各国的船舶频繁地往返于世界各国的港口。但由于船舶所有人对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各国的规定不一致,为了避免在此问题上各国都因其国内法的规定不同而引起纠纷,船舶所有人都纷纷要求能在世界范围内对其责任的限制做出一个统一的规定。1957年通过的海上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通过采用金额制的新的统一制度,对船舶责任的主体、责任原则、限制性债权、非限制性债权以及责任限额的计算方法都做了统一规定。后来又通过了有关核能船事故和油污责任限制公约以及计算船舶吨位的丈量公约。《海上船拍所有人贵任限制公约》1957年9月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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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