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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iquidated damages
确定损失额
2)  ascertainment of loss
确定损失
3)  loss ratio quota
损失率定额
4)  setting quotas
确定定额
5)  excess of loss
超额损失
1.
We study the insurer s adjustment coefficient as a function of retention levels for combinations of quota-share with excess of loss reinsurance in the Sparre Anderson model.
本文在Sparre Anderson模型中采用超额损失再保险与成数分保混合的策略,其中成数分保再保险费按照原始条款计算,超额损失再保险费按Esscher保费原则计算。
6)  extra-losses
额外损失
补充资料: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


【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自留额是分出公司对于危险所能承担的限额,承保额是接受公司对于分出公司转让的危险或责任所能接受或承担的限额。所以,自留额和承保额都是对于危险所能承担的责任限额。因此,关于确定承保额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如资金和保费等,大致上与自留额相同。例如,某公司的资本为1(X)0万元,年保费收人为30(X)万元,如果确定每一危险单位的承保额为资本的3%、保费的1%,则每一危险单位的承保额以30万元为限。但对于不同的分保方式和业务种类,所考虑的因素还是有所不同的。现主要就分保方式问题予以说明。 ·1.比例合同的承保额 对于比例合同(如财产险的承保额)的确定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的分保限额;二是业务量,即保费和所估计的赔款额。具体步骤是,先按规定的承保额分别计算出这二者的百分率,从而选择其中以较低的百分率对分保限额加以计算,将所得的金额作为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现举例说明。 接受公司对财产险比例合同的业务所规定的承保额为30万元,现由经纪公司介绍两笔财产险分保建议,对于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的计算如下: 第一笔,合同分保限额500万元,按规定的承保额30万元,为限额的6%。估计保费200万元,据分保建议中所提供的资料,赔付率估计可高达150%,据此,估计赔款为300万元,承保额30万元是赔款额的10%。据此,选择这两者中较低的百分率,即6%,对分保限额500万元加以计算,算出的金额为,30万元,即实际承保额为30万元。 第二笔,合同分保限额500万元,按规定的30万元同样是限额的6%。估计保费300万元,最高赔付率估计可达2(X)%,故赔款额可高达6(X)万元,承保额so万元为估计赔款的5%。因此,可按较低的百分率即5%,对分保限额500万元加以计算,所得金额25万元作为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这笔业务,因赔付率过高,应拒绝接受。 根据上述例子,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如果合同对于每个危险单位的分保限额较大,而业务量即保费较小,则可按分保限额来考虑接受的实际承保额;如果合同的分保限额较小而业务量较大,则应当按业务量和所估计的赔款额来考虑所接受的实际承保额。 其他财产险业务,如货运险和船舶险等,一般是可参照这一办法来考虑承保额的。但因考虑到港口和码头仓库的责任积累,承保额可规定低一些,如20万元较为恰当。 关于人身意外险业务,则不应按每个人,而应按每一船只或飞机可能的责任积累来考虑承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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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