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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eginning of Prescription
诉讼时效的开始
2)  beginning of the time limit
诉讼时效开始
3)  On the Time Limit of the Lawsuit
论诉讼时效开始
4)  Object of extinguishing limitation
诉讼时效的客体
5)  Extension of Prescription
诉讼时效的延长
6)  Interruption of Prescription
诉讼时效的中断
补充资料: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1.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
2.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
3.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果的取得时效和消灭实体为法律后果的除斥期间。
  可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获取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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