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委托代收款项的背书
1)  endorsement for collection
委托代收款项的背书
2)  letter of delegation
代理收款委托书
3)  letter of delegation
代理委托收款委托书
4)  items sent for collection
托收款项
5)  endorsement of collections
托收背书
6)  Collection Advice
托收委托书
补充资料:付款


付款


  【付款】票据的付款人、担当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的票面金额,从而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依付款的内容可把付款分为全部付款和一部付款两种。全部付款是付款人或担当付款人支付了全部票面金额的付款,这种付款导致票据上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一部付款是付款人或担当付款人只支付了票面金额之一部分的付款。这种付款对尚未支付部分视为拒绝付款,可以请求作成拒绝证书,以便行使追索权。依付款时间,还可将付款分为到期付款与期外付款。到期付款是付款人在到期日、到期日后的法定宽限期内,或在持票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的付款。期外付款又分为期前付款和期后付款两种。期前付款是在到期日前付款,这种付款,如果一旦持票人不是票据的真正权利人,即使付款人在付款时无恶意或重大过失,且尽了形式审查义务,也不能免责,当票据的真正权利人提出付款请求时,付款人还应再次履行付款义务。期后付款是在法定或约定期间之后,或者在拒绝付款证书作成之后所做的付款。付款的程序是:持票人作付款提示;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之票据后,应对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若背书连续,未发现持票人的权利有缺陷时则进行付款。付款人支付票面金额后,票据上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即行告终。但若票据的真正权利人能够证明付款人因有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对非真正权利人的持票人付款,则付款人不能对真正权利人免除付款的义务;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票据的真正权利人仍得行使追索权。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