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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ague Conference
海牙国际法会议
2)  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1.
The Protocol on the Law Applicable to Maintenance Obligations,passed on November 2007,is the most recen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drafted by 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bout the law application to maintenance obligation across the border.
涉外扶养是当今国际社会民事领域的热点问题,我国已签署的于2007年11月通过的海牙《扶养义务法律适用议定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最新的有关涉外扶养法律适用的国际条约。
3)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ference
国际海事会议
4)  International Navigation Conference
国际航海会议
5)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 The
海牙国际法学院
6)  the Hague TriBunal
海牙国际法庭
补充资料:海牙
海牙
Hague;‘S Gravenhage
    荷兰政府和议会所在地,全国第三大城 市,南荷兰省首府。位于距北海6.4千米的砂地平原上。面积70余平方千米,人口约44万。温带海洋性气候。城西海拔4.5米,城东为低于海平面的围垦地。
   
   

海牙行政中心

海牙行政中心


   
   海牙早年为荷兰伯爵狩猎驻留地。1648年后为荷兰7省联合行政机构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所在地,成为国际性城市。17~18世纪修起运河、港湾。18世纪末,所产银器和瓷器颇有名。1795~1813年在法国统治下,其后又成为荷兰王国君主驻地和行政中心。1899年和1907年两次在此举行世界和平会议,成为永久性国际法中心,国际法庭设于此。工业以机械、电器、印刷、造纸、木材加工和食品为主。商业、金融业发达。设有大石油公司总部。荷兰及西欧运输枢纽,交通便利。西欧文化中心,设有艺术学院、交响乐团和多个博物馆。海牙风景画闻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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