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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邮政报刊发行
      由邮政部门办理报纸和期刊的发行工作,是中国人民邮政的主要业务之一。朝鲜、罗马尼亚、苏联等国的邮政也办理报刊发行业务。
  
  中国唐朝出版的"邸报"已由邮驿寄递(见邮政发展史)。明朝万历年间(公元1573~1620年)出现了报房,发行"京报",这是私营派报业的开端。中国自创办近代邮政后,即把邮递的报刊专列为"新闻纸类",并规定了优惠的邮资。但邮局只管报刊的邮递,而报刊发行工作则由报社和期刊出版单位自行办理,并多是依赖私营派报业包销。
  
  邮发合一  中国邮政经营报刊发行,开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解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末举行的全国邮政会议和全国报纸经理会议讨论了邮发合一的方针,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1950年初,邮电部邮政总局同人民日报社签署了报纸发行工作协议,《人民日报》的发行工作全部委托邮局办理。1953年邮局发行的范围又扩大到期刊。此后,全国各地的主要报刊相继交由邮局发行。同时,邮局推行读者预订制度,并采用向报刊社预付报刊费的方法。
  
  邮发合一前,绝大部分的报刊依靠私营书报摊贩就地推销,报刊一般只能在大中城市和铁路沿线的城镇出售,而不易深入农村或边远地区。邮发合一后,改变了这种局面,报刊发行量急剧增加。1984年底中国邮政发行报刊达3286种,每期发行2.8亿份。这对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以及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起了桥梁作用。
  
  发行方式  主要采取订阅和零售两种方式。此外,还有代发、寄售、赠阅以及委托各种社会力量批销和代销等多种方式。订阅是读者按时就近向邮局订购所需报刊,邮局按址投递。优点是保证读者按时收到报刊;邮局能够掌握报刊发行数量增减的规律,便于安排工作和实行计划发行;报刊出版部门可以集中力量组织出版工作。零售是邮局采用定点、流动、预约等办法零散销售报刊。这种方式适应在旅途中的或住址不固定的读者,以及有零购习惯的读者和漏订或脱期的订户的需要。
  
  发行作业  邮政报刊发行的作业从报刊出版前征求订户开始,经过汇总统计出各种报刊各期的订阅份数,加上估计的零售份数,向报刊出版单位提出各种报刊每期订购的总份数,直到报刊出版后由发报刊局(出版地邮局)按规定时限、路线、地点,用总包直接分运至各地邮局,再按址投递给订户,同时发交零售单位零售。这样的发行过程,使报刊的出版和发行紧密地衔接起来。
  
  邮政报刊发行作业的全过程所包含的环节因发行方式而异。订阅有收订、缴款、要数、汇总、结算、通知印数、分发、投递八个环节;零售有订货、进货、销货、盘点结算、滞存处理和报损六个环节。这些环节通过县(市)邮局(订销局),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定单处理部门和发报刊局分别来完成。为满足报刊订户的特殊要求,邮局还办理退订、改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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