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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issible draft
许可吃水
2)  over draft
超过许可吃水
3)  allowable draft
允许吃水
4)  permitted water withdrawal
取水许可
1.
Studies on defining method of index of total quantity control of permitted water withdrawal in Yangtze River Basin;
长江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方法研究
5)  Water permit
用水许可
6)  permitted point
许可的水准
补充资料:取水许可制度


取水许可制度
water-drawing permit system

qushui xuke zhidu取水许可制度伽妞ter一drawingpe耐t system)用水单位或个人为使用某一额定水资源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许可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加强水资源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国民经济各方面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优化水资源配置,保证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取水单位的合法权益。 1988年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了取水许可制度。1卯3年国务院第119号令发布了《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统一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为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分析研究阶段充分考虑水源条件,避免由于水源不落实,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还规定取水许可的预申请制度。 取水单位或个人只能把水用于取水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目的,水权不得转让,所以没有占有权和处分权。国家享有的占有权和处分权是为了更合理地配置、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对水的需求,取得防治水害和开发水利的最大综合效益。 取水许可制度规定,利用水工程或机械设施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取水许可证,并依照规定取水。但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的,为农业灌溉少量取水的,用人力、畜力或其他方法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为农业抗早应急,保证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消防等防御和消除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危害等取水的,免于申请取水许可证。此外,对取水许可证的调整、变更、吊销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也做了相应规定。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李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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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