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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环境污染经济损失


环境污染经济损失


  环境污染经济损失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如排放工业有毒有害废水、废气造成鱼类死亡,农业减产,工业产品质量下降,人体健康遭受危害及畜禽死亡等。一般污染者和受害者关系较明确,经济损失量也可直接用市场价值来计量。间接经济损失则指由于环境污染,环境质量降低或功能下降,从而对依赖这一环境进行生产和生活的人们造成经济损失。这种损失的责任方往往不明确或难以确定,经济损失也较难准确计量。例如,因酸雨的污染危害造成农业减产、果树枯萎、建筑物腐蚀、水体酸化和水生生物减少或死亡。土壤酸化以及森林生长减缓甚至树木死亡等,其影响面广,影响期长,又难以确定准确的污染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对环境污染造成的间接损失,一般表现为外部不经济性,其损失只能通过有关环境政策和法规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解决,如通过控制污染来减少经济损失,征收排污费进行补偿或通过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进行协调,采取共同对策与措施控制污染。环境污染的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借助诸如机会成本、影子价格或影子工程费用等间接地进行计算。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