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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unior officer
基层消防官员
2)  firewarden [英]['faiə,wɔ:dn]  [美]['faɪr,wɔrdṇ]
消防官员
3)  boss [英][bɔs]  [美][bɔs]
林野消防官员
4)  air officer
负责空运的消防官员
5)  basic officers
边防基层军官
6)  fire prevention officer
防火官员
补充资料:军官
      军队中经正式任命,担任领导、指挥、管理、技术职务的军人。一般指排级或少尉以上军人。在有的国家称为军队干部。按工作性质,分为指挥(军事)军官、技术军官、行政军官、后勤军官,有些国家还有政治军官;按军衔等级,分为尉官、校官、将官,有些国家还有元帅、大元帅;按服兵役状况,分为现役军官、预备役军官和退役军官。军官是各国统治阶级赖以掌管军队的骨干。其基本任务是对所属部队实施领导、教育、训练和管理,并指挥部队完成作战和其他各项任务。军官的政治、军事、专业、文化、身体素质,对军队的建设和作战具有决定性意义。
  
  自有军队以来,就有指挥、管理人员。中国历史上对他们的称谓不一, 一般称"武官", 亦称"武将"、"军校"、"军吏",等等。汉朝,已出现"军官"一词。《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騪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元朝, 官员分为民官、军官。 在皇帝的诏、敕和公事行文中,对军官的升、降、袭职、退休等已有规定。如,在边界地区"镇守三载无虞者,......军官升一阶"(《元史》卷二十四);"军官有功而升职者,旧以其子弟袭职,阵亡者许令承袭,若罢去者,以有功者代之。"(《元史》卷八十二)清末,光绪三十年(1904)钦定《陆军官职表》,在新军中实行。对担任各级指挥官和参谋人员以及海军指挥官员等职务的军人称军官,对后勤或某些技术人员一般称军佐。军官官衔分为3等9级。中华民国时期,北洋军阀军队、国民党军队仍分称军官、军佐。"军官"一词作为军事术语在欧洲国家使用,始于15世纪法国常备军。16世纪,英、德军中称部队(舰队)指挥官和长官为军官。17世纪30年代,俄国"新制"团的官员也开始称军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各国逐步形成了军官的培养、遴选、任免、考核、升降、衔级、福利、权利、义务、服役、退役等一整套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创建初期曾使用过军官一词。后来、军事、政治、后勤和行政、技术人员一般统称军队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队中获得少尉以上军衔者称为军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官, 平时由军队院校毕业生、 军队文职干部、军外专业技术人员和地方大专院校毕业生补充;战时还由预备役军官、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军士和兵补充。军官与士兵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军官必须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必须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共产主义事业,保持和发扬无产阶级军队的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执行命令、遵守纪律;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指挥能力、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水平;自觉献身于国防建设,钻研业务,积极工作,英勇作战,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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