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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nstituent assembly
国民代表大会
2)  national assembly delegate
国民大会代表
3)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  deputy to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  The Congress is representative of the people.
国会代表国民。
6)  special committe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China]
专门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
补充资料:国民大会
国民大会

    中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名义上代表全国国民行使政权的机关。先后于1946、1948年召开。1946年大会任务为制定宪法,又称制宪国大;1948年大会任务为施行宪法,选举总统,实行总统制,又称行宪国大。
   首届国大原定于1936年召开,但因种种原因,召开日期一再延期。1946年初,政治协商会议决定当年召开制宪国大。经各方协商,决定原选举的1200名代表继续有效,增加台湾、东北收复区代表150名,各党派及社会贤达代表700名,总计2050名。各党派代表经分配后,由各党派自行提出,计国民党220名,共产党190名,民盟120名,青年党100名,社会贤达70名。按照政协决议,国民大会必须在内战停止、政府改组、训政结束、宪草修正完成后,始能召开,但国民党违背政协决议,于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张家口的当日正式下令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中共和民盟断然拒绝参加。1946年11月15日,国大正式召开,出席代表1381人,大多数是10年前选举的旧代表。会议的中心任务是制定宪法,但整个制宪活动缺乏民主基础。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 》,共14章175条 。该宪法与《训政时期约法》一脉相承 ,实质上恢复了1936年颁布的《五五宪草》的总统独裁制。1947年1月1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这部宪法,并规定从同年12月25日起施行。宪法公布后,立即遭到中国共产党、民盟以及全国人民的同声谴责,纷纷发表声明不予承认。
   制宪国大之后 ,国民党于1948年3月29日~5月1日在南京召开了行宪国大,其中心议题是选举国民政府的总统和副总统。在精心安排和激烈争夺下,蒋介石和李宗仁分别当选为国民政府总统和副总统。制宪国大与行宪国大清楚表明 ,国民党的“还政于民”,实质是继续坚持一党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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