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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ssuer [英]['iʃju:ə]  [美]['ɪʃjʊɚ]
发行人;发行机构
2)  Issuer [英]['iʃju:ə]  [美]['ɪʃjʊɚ]
发证人;发行人;证券发行者;发行证券机构
3)  official issuing authority
官方发行机构
4)  home distributing agency
国内发行机构
5)  issuer [英]['iʃju:ə]  [美]['ɪʃjʊɚ]
发行人
1.
This thesis start from the special value of civil liability in securities issued private placement, through study the issue in the issuer of securities issued private placement in China\'s legislation and study the issue in the issuer of securities issued private placement such as nature, composition and the type.
在现阶段,由于相应配套的证券私募发行的制度规范尚不完善,限制了民事责任功能的充分发挥,而发行人作为与投资者联系最为紧密的法律关系主体,对其民事责任的研究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6)  Issuing personnel
发行人员
补充资料:发行人
      法定的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负责的出版单位主持人,又称发行者。
  
  由于国家政权对出版活动进行管理的需要,近代一些国家开始制订专门法规,对出版活动有关当事人的义务、责任等作出规定。在法规中以"发行人"为出版活动的主要当事人,始见于日本明治时代颁布的出版法。中国第 1个出版法规《大清印刷物专律)(1906年颁布),把出版和发行联在一起称做"出版发行人"。
  
  1908年的 《大清报律》 开始有 "发行人" 称谓。1914年的《中华民国出版法》,把著作人、发行人、印刷人分开,指出:"发行人以贩卖文书图画营业者为限,但著作人及著作权继承人得兼充之"。1937年国民党政府的《修正出版法》第 3条规定:"本法称发行人者,谓主办出版品之人"。当时的出版者大都自己总发行其出版物,发行人实际上也就是出版单位的主持人。
  
  法定发行人应负的义务、责任主要是:①发行人须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登记,获得许可;②出版物上须载明发行人姓名、住址;③出版物发行前,发行人(或与著作人联名)须报请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或缴送样书备案;④违反以上规定的,除视情节轻重扣押出版物、停止出版物发行外,发行人须受罚款等处罚;⑤出版物内容违反出版法和其他法律、法令的,除视情节轻重没收出版物、禁止发行外,发行人连同著作人等其他有关人员须受民事、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没有专门法规对发行人的定义、义务和责任作规定。一般已不用"发行人"称谓。1954年出版总署《关于图书版本记录的规定》,将出版者和发行者分开,规定版权页应记载:"出版者和印刷者的名称及所在地、发行者的名称。"这里的"发行者"仅表明其为负责该书总发行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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