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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rant of land
批地
2)  disposal [英][dɪ'spəʊzl]  [美][dɪ'spozḷ]
批地;卖地
3)  land permission
用地审批
4)  Land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土地审批
1.
The Research on the Reform of Land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ystem of China;
我国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5)  group by group
分批地
6)  approved area
批准地区
补充资料:审批建设项目用地


审批建设项目用地


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需本表一式5份及附件一套。【审批建设项目用地l征拨建设用地程序中的第三步工作。简称“审批用地”。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被授权的土地管理机关,依照《土地管理法》审批权限的规定审批建设用地。为了贯彻“珍惜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非农业建设用地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审批制度。依照用地审批程序规定,建设单位具备用地申请条件者,向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正式提出用地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首先对所送的有关文件、资料、图件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用地计划,核定用地数量、用地类别、用地界线,审定征地协议等。经审查同意后,及时提交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或转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对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非法批准或超越批准权限批准的,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单位主管人员或个人除责令退还土地外,并以非法占用土地处理,并可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的,依《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征地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在土地管理部门主持下,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按批准内容正式签订征地协议。同时,填写“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报批表”。在市、县人民政府权限内审批的,应将本报表抄送省土地管理部门一份(不带附件)备案;及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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