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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arnishee order
债权扣押令
2)  charging order
押记令;权益扣押令;以物偿债令;财产扣押令
3)  writ of elegit
扣押债务人土地令
4)  writ of fieri facias
扣押债务人财产令
5)  attachment of debt
扣押债款
6)  distress-warrant [di'stres,wɔrənt]
扣押令状
补充资料:人民检察院扣押和强制扣押各种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扣押和强制扣押各种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职权: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扣押。不能立即查明是否与案件有关的可疑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也可以扣押,但是应当及时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退还。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可以强制扣押。《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89条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