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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ese laws for museum
中国博物馆法规
2)  Chinese museum
中国博物馆
1.
Chinese museum enterprise was produced in the process of Chinese society s modernization.
直到1905年,中国自办的第一所完整的近代博物馆——南通博物苑的诞生,才开始了中国博物馆事业的新篇章。
2.
When taking a wide view of our country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museum, from the NanTong museum that founded Chinese museum business, to the China republic National Museum of History that was first started by the nation, and to more than 2000 mu.
纵观我国现代博物馆的发展,从开创中国博物馆事业之先河的南通博物苑、到第一个由国家开办的中华民国历史博物馆、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2000多家博物馆。
3.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the Chinese Museum experienced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the museum also l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esign of the museum displaying the development of different periods in the museum exhibition Chen has a different concept of the display and display methods, showing a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and short-term changes .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博物馆经历了空前的发展变化,博物馆的发展也带动了博物馆展示设计的发展,不同时期的博物馆展陈有着不同的展示观念与展示方法,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阶段性变化。
3)  The National Museum Of China
中国国家博物馆
1.
Strengthen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of the National Museum of China
中国国家博物馆加固改造设计与施工技术
2.
Protective Confined Demolition Technology of the Strengthening and Rebuilding Project of the National Museum of China
中国国家博物馆加固改造工程保护性拆除施工
4)  China National Film Museum
中国电影博物馆
1.
China National Film Museum;
中国电影博物馆设计回顾
5)  China Paper-making Museum
中国造纸博物馆
1.
Based on the practical design of China Paper- making Museum, the authors express their design philosophy from the aspects of subject , function and integration in this paper.
结合中国造纸博物馆的设计实践,从主题、功能、整体三个方面阐明了作者的设计观。
6)  Folklore museum in China
中国民俗博物馆
1.
According to analyz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olklore Museum in China,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principles of tourism devel- opment on the basis of heritage Economics.
本文从遗产经济学视角出发,依据其原理,通过对目前国内多数民俗博物馆旅游开发现状的分析,为中国民俗博物馆的旅游开发原则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同类研究提供一些理论和方法上的借鉴。
补充资料:中国博物馆法规
      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博物馆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包括博物馆在内的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对全民所有制博物馆的文物藏品作出了必须区分等级、设置档案、建立管理制度、严禁出售以及有关调拨、交换的批准手续的法律规定。
  
  1979年6月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是指导博物馆全面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条例》明确博物馆"是文物和标本的主要收藏机构,宣传教育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博物馆通过征集收藏文物、标本,进行科学研究,举办陈列展览,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对博物馆的藏品、陈列、群众工作、科学研究、组织机构、人员队伍等方面的工作也作了具体规定。
  
  文化部在1985年 1月颁发的《革命纪念馆工作试行条例》,是指导革命纪念馆实现管理科学化、工作制度化的法规性文件。《条例》明确"各类革命纪念馆是为纪念近、现代革命史上重大事件或杰出人物并依托于有关革命遗址、纪念建筑而建立的纪念性博物馆",对革命纪念馆的各项业务工作以及领导体制、工作人员、经费等作了具体规定。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是文化部、公安部于1985年 1月联合颁发的一个专门性文件,它规定了博物馆安全工作的方针、任务、领导职责、保卫组织、重点要害部位、防盗、消防、技术预防和奖惩等方面的内容。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和《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分别由文化部于1986年6月和1987年2月相继颁发的有关博物馆藏品管理的具体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博物馆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建档,藏品库房的管理,藏品的保护、修复、复制,藏品的提用、注销规定了具体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规定了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的定级标准,并提出,一级文物为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为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凡属一、二级藏品的文物均为珍贵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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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