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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缩写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2)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空运协会
3)  IATA =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
国际民航运输协会
4)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greement
国际航空运输协定
5)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greement
国际航空运输协议
6)  ATA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美国航空运输协会
补充资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世界各国航空运输企业联合组成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宗旨是通过会员间的合作以及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提高航空运输的安全性、正常性和经济性,促进航空运输事业的发展。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前身是国际航空业务协会,1919年成立于海牙,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停止活动。1944年派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会议的各国航空运输企业代表聚会,商定成立一个新的组织,并指定一个委员会为新组织起草章程。1945年 4月在哈瓦那世界航空企业会议上修改通过了此章程。同年10月,新组织正式成立,定名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凡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成员国的任一经营定期航班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会员。经营国际航班的空运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的空运企业为准会员。到1982年9月止,已有正式会员101个,准会员19个。中国民航尚未参加协会。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年度大会。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构为协会的执行委员会,由年会上选出的主要空运企业的行政首脑组成,任期3年。日常行政事务由9人组成的常设机构──执行管理委员会处理。协会在蒙特利尔和日内瓦设有总办事处,在日内瓦、曼谷、内罗毕和里约热内卢设有地区技术办事处,在蒙特利尔、日内瓦和新加坡设有业务服务办事处。
  
  协会的主要活动有:①协商制定国际航空客货运价;②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制度;③通过其结算所,结算各会员间以及会员与非会员间联运业务账目。此外,它的活动还涉及旅客定座及通信系统的标准化,航空客票和货运单的标准化,空运企业间的多边商务协议,共同关心的法律事务,与客运和货运代理人的工作关系,标准化的手册编辑和训练设施,简化机场手续,保安工作等。由于美国反对客货运价的多边协议的原则,1978年6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特别大会"决定把协会改成两种会员制度,即一种会员只参加协会的业务活动,另一种会员既参加协会的业务活动,又参加协会协调运价活动。这一决定于1979年10月1日起施行。
  
  协会的定期刊物有《世界航空公司合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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