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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etal manufacturing in ancient China
中国古代矿冶业
2)  mining administration and mining industry in ancient China
中国古代矿政和矿业
3)  sericulture in ancient China
中国古代蚕业
4)  commerce in ancient China
中国古代商业
5)  traditional chinese agriculture
中国古代农业
6)  mining and oredressing technique in ancient China
中国古代采矿、选矿技术
补充资料:中国古代矿冶业
      中国古代金属矿产,明代以前主要有铁、铜、锡、铅、银、金、汞,金属锌的生产,则在明代开始见于记载。有关古代矿冶业的文献记载,早期仅有产地而无产量。《新唐书·食货志》首次记载全国银、铜、铁、锡的年收入量。历代文献中的年收入量并不等于年产量,而往往是税收量、征集量、官营矿冶产量等。不同文献之间也常有很大差异。
  
  夏代到战国 对夏代矿冶业还很少研究成果。河南登封相当夏纪元的遗址中出土有铜片。商、周是青铜器的鼎盛时代。青铜冶铸业中心是在中原地区,部分原料则可能来自南方。《诗经·鲁颂》说:"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淮夷贡献的除海龟和象牙外,还有南方出产的金属,反映当时中国南部金属矿冶业的发达。《周礼·地官》中说:"卝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这是古代文献关于矿业的最早记载,反映当时已特设专职官员掌管官营矿业了。
  
  春秋战国之际进入铁器时代。战国冶铁业兴盛,生产的铁器以农具、手工工具为主,兵器则青铜、钢、铁兼而有之,铜、铁矿业均盛。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资料,今山东临淄和河北邯郸的铁矿、湖北大冶铜绿山的铜矿(见铜绿山矿冶遗址)、山东的铅矿以及汉水、汝河和金沙江的砂金等,春秋战国时期都已进行开采。
  
  秦汉到南北朝 秦统一中国后,在产铁的地区设置铁官,以增加国库收入,巩固中央集权制度。汉初,一些诸侯国的冶铁业实际操纵在少数豪强大族手中。汉武帝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在 49个产铁地区设置铁官。这些铁官驻在地分布于今山东省境内的有 12处,江苏7处,河南、陕西各6处,河北、山西各5处,四川3处,北京、辽宁、安徽、湖南、甘肃各一处。从铁官分布情况看,西汉冶铁业是在战国时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部分分布在北方的齐、秦、燕、赵、魏、韩六国范围内,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只有桂阳郡(湖南郴县)一处设有铁官。西汉铜产地以长江中下游最为重要,在丹阳设有铜官。关于秦汉之际的金属矿产地,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金、锡、辰砂等主要出在江南,铜、铁两种矿藏,在千里之内分布得就像棋盘上的棋子那样。此外,还提到西南的巴蜀也盛产辰砂和铜、铁。东汉设铁官34处,分布地区基本承袋前代,仅云南两处是新设。此外,在中条山开辟新的铜矿区,云南的锡、铅和银,四川、贵州的汞和川、滇境内的沙金等,均有所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仍,黄河中游的官营冶铁业还能维持生产。长江以南地区受到的破坏较少,在今江苏、浙江、湖北等省境内有较多的冶铁作坊继续得到发展,铜、银、金矿则兴废无常,趋于衰落。
  
  隋唐到宋代
  
  隋代 矿政的特点是大力发展铜矿,矿权全部收归国有,经营采取封建徭役制。所产铜主要供铸造钱币之用。先后在产铜地设立铸钱炉25座,其中扬州、并州(太原)和益州(成都)境内各5座,鄂州(武昌)则有10座之多,足证当时鄂州铜矿产量在全国居于首位。
  
  唐代 民营坑冶有所发展。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凡天下出铜铁州府,听人私采,官收其税",矿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唐代有铁矿104处,铜矿62处(不包括今云南、贵州两省地区)。元和初年(约806~810)铁的年收入量约200万斤,铜的年收入量约26万斤。大中年间(847~859)铜的年收入量增加到65万多斤。这是官府税收统计数字,实际产量可能大大超过。唐代在武德四年 (621)开始铸钱。肃宗乾元元年(758)有铸钱炉99座,都设在产铜地区:位于今山西绛县的有30座,江苏扬州、镇江,安徽宣城,湖北武昌和河北蔚县各10座,四川成都,河南邓县,湖南郴县各5座,陕西洋县3座,河北定县1座。绛县一地的铸钱炉相当于全国的1/3,表明晋南中条山铜矿区在唐代开采极盛。唐代铸钱炉,每炉每年可铸钱3300缗,需用铜21200斤,镴(铅锡合金)3700斤,锡500斤。按99炉计算,每年用铜约210万斤,锡5万斤。唐代银矿开采亦盛。最大的银矿在饶州(今江西德兴县)。元和年间(806~820)的年收入量曾达十余万两。
  
  北宋 宋初,矿山基本上是民营,政府只管收税。由于矿冶业兴盛,设置了一整套管理机构。重要矿区或冶铸中心设"监"和"务",主管收税和征集。生产单位有"场"、"坑"和"冶"。"场"是采矿场,"坑"即矿坑,每个场可管辖若干个坑。"冶"是冶炼厂,一个冶所需的矿石往往由几个场供应。关于管理机构和生产单位的关系,大抵置监之处必有冶,设务之处多有场。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宋初全国"坑冶凡金、银、铜、铁、铅、锡,监冶场务二百有一"。治平年间 (1064~1067),各州坑冶总数为271处。坑冶分布情况和唐代相比有显著的变化。例如,绛县的铜矿在宋代已不见记载,铜、铅、银集中于今江西、福建、广东三省境内,规模远远超过唐代。北宋时各种金属的年收入量,就铜、锡、铅这三种铸钱用的金属原料来说,大体上是逐渐上升的。从皇祐到元丰元年(1078)的近三十年内,铜的年收入量由 500多万斤增至1400多万斤(一度高达2100多万斤);锡由30多万斤增至200多万斤(一度高达600多万斤);铅由9万多斤增至900多万斤。元丰元年全国金属矿生产情况如下:
  
  铁矿 铁场分布于36个州,年总收入量 550多万斤。主要铁冶有邢州(今河北邢台)綦村冶、磁州(今河北磁县)武安县固镇冶务、徐州利国监、兖州和威胜军(今山西沁县)。邢、磁两州的收入量约占全国总收入量的74%。
  
  铜矿 分布于22个州,年收入量1460多万斤。其中韶州岑水场(今广东翁源县北)、巾子场合计年产1280多万斤,占全国总收入量的88%。应该指出,史书记载铜的年收入量为铁的三倍,这是由于经营制度及税收办法不同的结果,并不反映各该金属的产量。铅量多于铁,也是如此。
  
  锡矿 分布于10个州,年收入量230多万斤。其中贺州(今广西贺县)87万多斤,占全国总收入量的38%。
  
  铅矿 分布于32个州,年收入量900多万斤。主要产地有连州(今广东连县)、虢州(今河南西部)等六个州,铅的收入量相当于全国总收入量的73%。
  
  银矿 分布于68州,年收入量为21万余两。产量较高的有南剑州将乐县安福场,以及信州(今江西上饶)、潭州和虢州的银场。以上四州总收入量相当全国总收入量的66%。
  
  金矿 分布于25个州,年收入量 1万余两。其中登、莱两州合计9500余两,相当于全国总收入量的89%。
  
  汞矿 水银和朱砂的年收入量各3000余斤。产地分布于9个州,水银主要产地以文州为首,朱砂主要出自宜州(今广西宜山)。
  
  北宋矿业兴盛的原因,首先是发现并开发了若干新矿区,如广东韶州岑水场铜矿和山东登、莱金矿,其次是在采冶技术上的革新,如胆铜法的应用和淘金法的改进。也有人认为,年收入量的增加是王安石变法,加强管理和征收的结果,并不一定意味着产量有巨大的增长。南宋期间,史书记载绍兴二十二年(1152)铁、铜、锡、铅四种金属的收入量均不及元丰元年的一半,除版图缩小外,矿工衰落可能是另一原因。
  
  元代到清季
  
  元代 元初,政府在各路设立诸洞冶总管府掌管矿冶业,颁布矿业法规,以保护官办矿场和恢复税收。元代铁、银、金矿有较大的发展。铜、锡、铅等铸钱用金属的生产则远远落后于宋代。就矿产地的分布来讲,吉林、辽宁和新疆都产金,云南的铜矿、银矿,江西的银矿以及湖南的汞矿等在元代都占重要地位。据有关史料估计,元初生铁年收入量在500~1000万斤之间。天历元年(1328)全国银收入量约30万两,数量与北宋初期相当。金的最高年产量在3万两左右,比宋代产金极盛的皇祐年间高出一倍。湖南汞矿年收入量约为朱砂1500两,水银2200余两。
  
  明代 铁产量有很大增长,金属锌也大量用于冶铸。
  
  铁矿 明初全国官铁的年收入量为1800余万斤。其中江西、湖广两行省收入量约1000万斤,冶铁业重点南移。洪武二十八年(1395)官库存铁多达3700余万斤,明太祖朱元璋曾下令停办官铁冶,让民间自由开采,官府只管收税,税率为"三十分取二"。著名的冶铁中心,北方在河北遵化,南方有广东佛山。
  
  铜矿 洪武初年池州府采铜15万斤。宣德三年(1428)江西德兴、铅山两县恢复胆铜生产。
  
  锡矿 主要出自临贺郡,即今广西富川、钟山、贺县地区。
  
  铅矿 明初铅矿主要采自山东。洪武十五年(1382),征集民工2660户,在山东济南、青州和莱州境内采铅32.3万余斤。
  
  银矿 明代在福建、浙江两地大规模采银。宣德年间(1426~1435)福建每年收银4万余两,浙江收银9万余两。天顺四年(1460)全国产银18.3万两,其中云南约10万两,超过总量一半。
  
  金矿 明代黄金岁课最高为永乐二十一年(1423),总收入量5000余两,仅相当于元代最高收入量的六分之一。明代淘金最盛地区在云南丽江,又曾在贵州太平溪设金场局。
  
  汞矿 明代开采汞矿主要在贵州境内。
  
  锌矿 宣德三年(1428)曾铸造一大批黄铜鼎彝,估计用金属锌13000余斤。
  
  清代 前期,铜、锡、铅、银的大矿区都在云南,锌矿和汞矿则在贵州,甘肃金矿开采颇盛。铁矿产量不详,估计不低于明季。
  
  铁矿 清代铁矿主要由民间经营。大型铁场在广东佛山和陕西汉中两处。佛山一地的冶铁业兴盛时工人达三千余人。汉中铁场有大小分厂多处,大厂有二三千人,小厂也有数百人至千余人。
  
  铜矿 主要分布在云南境内,最多时有46个厂,其中以汤丹(今东川)、碌碌(今会泽)和宁台(今凤庆)三厂最大。汤丹厂最高年产量曾达1200~1300万斤。从乾隆五年到嘉庆十六年(1740~1811)的71年中,云南省铜的年产量最高为1400万斤,最低为900余万斤。清代在云南铜矿区出现大型手工业工场。大场盛时有六七万人,采用大规模分工协作的生产方式。但经营管理还是封建性的,由官方放本收铜,除抽取10~20%的"课铜"外,还按官价收购产品,抵偿工本。
  
  锡矿 云南省的个旧锡厂从雍正二年到嘉庆十七年(1724~1812)之间,锡的年产量均在 150万斤左右。此外,乾隆十一年(1746)前后,湖南郴州,宣章两处锡矿年产约15万余斤。
  
  铅矿 主要采自云南、贵州、湖南、广西等省,乾隆年间年产约200万斤,其中云南产量约占三分之一。
  
  锌矿 贵州锌的年产量曾高达600万斤,广西年产量约50万斤,云南20余万斤。
  
  银矿 从康熙二十四年到道光十七年(1685~1837)云南先后出现过32个银厂,全省年产量平均约30~40万两。嘉庆年间(1796~1820),青海都兰哈拉铅厂每年产银4~5万两。
  
  金矿 乾隆时,曾在陕西、甘肃和新疆开采金矿,其中甘肃敦煌沙州南北山等金矿规模较大,金的最高年产量约2000两。云南、黑龙江、贵州、湖南等省也曾采金。
  
  汞矿 贵州水银最高年产量达到5000余斤。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帝国主义的侵入,洋务运动和买办企业的兴起,旧中国逐步形成带有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近代矿业。
  
  

参考书目
   夏湘蓉、李仲均、王根元:《中国古代矿业开发史》,地质出版社,北京,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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