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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rporacion de la Reforma Agraria
土地改革委员会
2)  the reform of judicial committee mechanism
审判委员会改革
3)  Judicial Reform Association
司法改革委员会
4)  Law Reform Commission
法律改革委员会
5)  Change Implementation Committee
改革执行委员会
6)  Education Reform Commission
教育改革委员会
补充资料: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文字改革机构。 直属国务院,成立于1954年12月。1985年12月16日 ,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多年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执行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和整理汉字,推广普通话,制订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在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方面: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56);编印了《简化字总表》(1964年,1986年修订后重新发表);与文化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并以常用汉字代替生僻地名35处;又与文化部联合发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4)。在推广普通话方面:与教育部、语言研究所联合举办普通话语音研究班9期(1956~1961);与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4届;与语言研究所合作成立普通话审音委员会(1956),审议异读词1800多条和地名读音190多个,编成《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在推行汉语拼音方面:制订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起,全国小学开始教汉语拼音。在成立的前10年中,文改会所属文字改革出版社编辑出版了600多种文改书刊,其中包括大量注音读物。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工作遭到严重的破坏。以后才逐步恢复。主要做了下列各项工作:利用电子计算机对《辞海》所收1.6 万多字进行了汉字结构及其构成成分的分析统计,利用计算机对1977~1982年间的汉字使用情况进行了频度统计,利用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抽样统计了10个省市的姓氏人名用字,对福建、广东、广西地名生僻字进行了调查并编制这3个省区的地名生僻字表,对《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作了修订,使汉语拼音方案获得国际公认并由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分别决定汉语拼音方案为拼写中国地名和在文献工作中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利用汉语拼音进行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发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在省市成立省市一级的文字改革委员会或文字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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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