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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ncroach upon another man's land
侵占他人的土地
2)  trespasser [英]['trespəsə(r)]  [美]['trɛspəsɚ]
侵占他人土地者
3)  the crime of occupying another's lost property
侵占他人的遗忘物犯罪
4)  land-grabber [英]['lænd,græbə]  [美]['lænd,græbɚ]
侵占土地者
5)  jump a claim
强占已为他人申请购买的土地
6)  intrusion [英][ɪn'tru:ʒn]  [美][ɪn'truʒən]
非法侵入他人土地
补充资料:土壤沙化侵占我国多少土地
    沙化是指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土地呈现出沙质或砾质为主的土地退化,沙化土地是由此而形成的地表呈现出以沙物质为主的土地。监测结果显示,沙化土地在我国30个省(区、市)均有分布,其中新疆74.57万平方公里、内蒙古42.08万平方公里、西藏21.48万平方公里、青海13.42万平方公里、甘肃11.13万平方公里、河北2.5万平方公里、陕西1.45万平方公里、宁夏1.2万平方公里、四川0.95万平方公里、山东0.8万平方公里,这10省(区)占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7%。与1994年第一次沙化土地普查相比,沙化土地面积扩大的省(区)主要有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山东,共扩展2.29万平方公里。
    据监测,截至1999年,我国有荒漠化土地26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9%。与1994年监测结果相比,我国荒漠化仍呈扩展趋势:1995年至1999年,5年净增荒漠化土地5.20万平方公里,年均增加1.04万平方公里。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到1999年为174.3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2%。与1994年普查同等范围相比,1995年至1999年,5年沙化土地净增17180平方公里,年均增加3436平方公里。旱地区的土地退化。据监测,我国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河北、宁夏、陕西、山西等18个省(区)的471个县(旗)。
    ——原载2001年1月2日《中国新闻》第150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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