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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lood insurance
洪水保险
1.
Analysis on measures of flood insurance for floo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Yellow River;
黄河洪水灾害防治中的洪水保险措施分析
2.
Discussion on risk assessment method for flood insurance in China;
我国洪水保险中的风险评价方法探讨
3.
On how to carry out flood insurance in China;
对我国如何开展洪水保险的思考
2)  flood premium
洪水保险费
1.
Application of Bayesian approach to the adjustment of flood premium;
贝叶斯方法在洪水保险费调整中的应用
3)  flood reinsurance
洪水再保险
4)  flood insurance of policy
政策性洪水保险
5)  flood insurance premium rate
洪水保险费率
6)  Practicable Flood Insurance Technology
实用洪水保险
补充资料:洪水保险
      对洪水灾害实行的保险。为配合洪泛区管理,限制洪泛区?缓侠砜ⅲ跎俸樵稚缁嵊跋欤跃幼≡诤榉呵木用瘛? 社团、 企业、事业等单位实行的一种保险制度。它属于防洪非工程措施之一。一般有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两种形式,后者更有利于限制洪泛区的不合理开发。凡参加洪水保险者,按规定保险费率定期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保险金集中起来,建立保险基金。当投保单位或个人的财产遭受洪水淹没损失后,保险机构按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实施洪水保险的主要目的是:①通过对不同风险度区域收取不同费率,对新开发者课以高费率,以限制在洪泛区的不合理开发。②洪灾后受灾者能得到赔偿,有利于加速恢复正常的生活和生产,并可减少国家对洪灾的救济经费,从而可减小洪灾对社会的影响。
  
  开展洪水保险工作之前应:①绘制洪泛区各种频率洪水的淹没图,以确定洪水风险度;②制定各区的洪水保险费率和保险条例;③开展宣传,发动公众参加保险。
  
  美国是实行洪水保险较早的国家。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洪水保险法》,1968年通过《国家洪水保险法》,1969年通过《应急洪水保险法》,此后,还在其他法案有关条款中予以修正补充,并逐步从自愿保险转向强制保险。强制保险政策实施后,对推动全国洪水保险起到一定作用。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家也已开始实施洪水保险。1949年中国建立了保险公司,由国家统一经营保险事业,在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规定:对暴雨、 洪水、 海啸、冰凌、泥石流等所造成的灾害负赔偿责任,并在全国一些地区推行。这对受灾后安定居民生活,恢复正常生产,减少国家救济费用等,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作为防洪非工程措施的洪水保险,80年代才在淮河中下游开始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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