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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necessity of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性
2)  the territirial economic cooperation
区域性经济合作
3)  necessary of economy
经济必要性
4)  the model of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the Northeast
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
5)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区域经济合作
1.
Function of the government in the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政府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
2.
A research on the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of Shaanxi province based on the industry chain;
基于产业链的陕西实施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3.
Game theory and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practice;
博弈理论与区域经济合作实践
6)  regional economy cooperation
区域经济合作
1.
Based on Neo-functionalist Theory of Spillover and by analyzing the courses of regional economy cooperation of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this paper discovers that regional economy cooperation of Shanghai Cooperat.
本文基于新功能主义的"扩溢"理论,通过对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分析,发现上合组织的区域经济合作采用的是政府主导的"制度先行,民间跟进"的自上而下的方式,其经济合作机制趋于完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多渠道的融资体系有待建立。
2.
At present, the booming regional economy cooperations of different scales and forms are the result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market-forming, and competitive mechanisms.
当前在我国蓬勃兴起的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是经济发展、市场化不断深入和竞争机制作用的必然产物。
3.
In the paper , point out necessity of regional economy cooperation and qualification in huainan, analyse the actuality of regional economy cooperation, bring forward policy advice on pushing regional economy cooperation in huainan.
区域经济合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是提高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增强区域生产力、发挥各区域经济优势、提高区域经济运行质量的有效途径。
补充资料: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团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于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涉及流域内的6个国家有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互利合作、联合自强的机制,也是一个通过加强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的机制。这块面积23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有人口2亿3千多万,自然资源丰富,是极具开发潜力的地区之一。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项目为主导,比较务实。到2005年,六个成员国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贸易、旅游、农业等领域实施了119个合作项目,动员资金总额约53亿美元。其中,贷款项目19个,投资近52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00个,赠款金额超过1亿美元。这些项目对次区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2001年第10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未来10年战略框架》,提出了建设重要交通走廊、电信骨干网、电力联网与投资、贸易、旅游等11大标志性项目。
亚洲开发银行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出资方,负责筹措各类资金和提供各种技术援助。迄今为止,亚行共提供项目贷款14亿美元,技术援助6000万美元。
领导人会议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国按照国名字母顺序轮流主办。部长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下设专题论坛和工作组。
2002年11月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左图)。与会6国领导人总结了过去10年取得的成就和成功经验,确认了未来10年的合作前景及承诺,进一步加强了6国伙伴关系。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主旨发言,敦促湄公河各国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加快经济增长步伐。会议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使次区域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会议还发表了联合宣言并决定,今后每3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会后,有关国家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
2005年7月4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会议主题为“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温家宝总理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会议通过了《昆明宣言》,并决定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将于2008年在老挝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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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