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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rban medical treatment System
城镇医疗制度
2)  urban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城镇医疗保障制度
3)  urban residenter medical security system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4)  The system of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residents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5)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for urban employees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6)  Urban Residents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Institution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补充资料:医疗制度
      社会对个人和群体采取医疗保健措施的总称。
  
  医疗制度的最初形式是自费医疗制度,医生诊疗疾病,病人付给报酬。它存在时间最久,分布空间最广。随后出现的是19世纪后期的健康保险制度。1883年德国开始实行健康保险计划;1911年英国建立国家健康保险体制;1927年日本颁布健康保险法;1965年美国联邦政府制订强制性的健康保险计划。
  
  20世纪20年代后发展起一种国家保健服务制度。资金的来源依靠税收,由国家财政支出中拨出一定数量作为卫生经费,大多数的医疗服务是免费或部分免费。苏联主要实行这种医疗制度。1948年英国也开始实行国家保健服务制,把保护人民健康作为国家的职责之一,卫生经费纳入国家预算之内,由国家统一管理医疗卫生事业,全体居民均享受免费医疗。国家卫生服务的经费来源大致是:85%由国家提供,10%来自工人交纳的各种税收,只有 5%是病人交纳的医疗费用。1970年瑞典全国实行国家保健服务制,经费由国家提供,全部人口均享受免费医疗服务。
  
  医疗制度与社会制度及经济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的社会条件,不同历史时期,医疗制度的内容和方式有所不同。在一个国家内,往往是多种医疗保健制度并存。世界各国的医疗制度大体有3种基本类型:①国家资助和自费医疗相结合的医疗保健制度。主要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②健康保险制度。健康保险种类繁多,基本形式是由居民通过一定方式聚集部分或全部资金,以解决集资者本人或其赡养者的医疗费用。它由政府或私人举办,资金由国家、雇主或个人支付。主要在西欧、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③国家保健服务制度。主要在英国、瑞典等国以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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