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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digo Penal Militar
军事刑法;军法
2)  military criminal law
军事刑法
1.
On the realization of criminal law s general doctrine in military criminal law;
论刑法一般原则在军事刑法中的实现
2.
Taking the modern concept of military law as guideline,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ree major theoretical issues concerning China s military criminal law:Fir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ordinary criminal law in the new Criminal Law is outlined as special law vs.
以现代军法理念为指针 ,从理论上探讨了我国军事刑法的三个主要问题 :( 1 )将新刑法中军事刑法与普通刑法的关系界定为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并指出我国军事刑法不属于所谓的“军法部门” ,而是统一刑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 2 )对我国“并重主义”的军事犯罪概念进行检讨 ,并对我国如何重构这一概念作了探讨 ;( 3 )对军职罪范围的合理性进行反思 ,并针对这一范围过小的缺失 ,探讨了我国未来修法的重点。
3.
There are lots of competitive conformities between military criminal law and general criminal law.
军事刑法与普通刑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竞合关系 ,这种竞合关系体现着如下的价值判断 :军事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比普通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一般而言更为重要 ;军事职责行为较之一般的公务职责行为于国家、社会的安全更为重要 ;军人较之一般的公务人员负有更严格的职责义务。
3)  Code of Military Penal Procedure
军事刑事诉讼法
4)  military judicature
军事司法
1.
An explanation of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in America s military judicature;
美国军事司法禁止强制性自证其罪规则解读
5)  military law
军事法
1.
The refl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basic principles of military laws;
军事法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
2.
The value and the way on military law research;
军事法研究的价值取向与方法论
6)  military courts
军事法院
1.
Viewed from the function of military courts,it is feasible for military courts to judge the civil cases.
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引发了一些争议。
补充资料:军事刑法


军事刑法
military criminal laws

  iunshi xingfo军事刑法(mili‘ary criminal laws)国家有关军职人员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及其处罚的法律规范。国家刑法的组成部分。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早产生的法律是军事刑法。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颁行的《汉穆拉比法典》中有关于军人违职、违纪及其处罚的规定。前5世纪,早期罗马共和国便在军队里实行“十‘一抽杀律”的军事刑罚。前1世纪古罗马过渡到职业军队制起,就制定出专门惩治军人犯罪的军事刑律。在中国,古代就有军事刑法。如《尚书·甘誓》记载的夏启与有启氏作战之前的动员令,“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擎戮汝。”周朝“三典五刑”中的“军开lJ”,以及“治师田之旅”等均具有军事开lJ法属性。秦汉时期,在制定的《秦律》、《汉律》中,出现了认定侵害国家军事利益犯罪的具体法律条款、罪名、刑度、刑种等较全的篇章。唐朝的《永徽律》中,军事刑律已占有较大的比重。此后各朝颁发的刑律中,均有比较完整的军事犯罪篇章。 到了近代,军事刑法进一步发展。17世纪法国路易一卜四国王制定关于军事法庭职责的《诏令》和《军事刑事法典》。1716年3月30口俄国的《彼得一世军事条例》,是集军事行政法、军事刑法和军事诉讼法为一身的军法大全。军事刑法在条例中占有较大篇幅。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当时的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亲自主持制定了共有69条的《陆军刑事条例》。在中国,北洋政府于1915年3月、4月先后公布了《陆军刑事条例》、《海军刑事条例》等;广州国民政府于1925年10月公布了共有83个条文的《陆军刑律》;国民党政府于1929年9月20口颁行r《陆海空军刑法》,1937年7月17口该法又被修正公布。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一中,重视军事刑法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颁发了一批军事刑法,如《红军惩罚条例》、《八路军军法条例》、《新四军奖惩暂行条例》、《晋察冀军区暂行军法条例》、《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暂行奖惩军律条例》等,以适应依法打击军内各种犯罪行为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和1954年,先后拟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暂时军法条例(草案)》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刑法》。1981年6月10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r卜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具有以下特点:①立法体例上没有总则、分则之分,不设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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