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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rinciple of respecting the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尊重领土主权原则
2)  Principle of respect for autonomy
尊重自主权原则
3)  principle of respecting and voluntary
尊重自主原则
4)  the principle of respect for autonomy
尊重自主性原则
5)  equality,mutual benefit,mutual respect for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6)  respect for Iraq's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尊重伊拉克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补充资料:税收主权原则
      以维护和保障本国征税自主权力为宗旨的税收制度准则。征税自主权是国家主权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
  
  税收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是:①独立自主的征税权。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包括自主决定国家的内政、外交以及征税权力。这种自主征税权由一国的宪法规定,不受他国控制。②自主协定税收权。为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促进对外经济的发展,保护本国民族经济,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对等原则,通过谈判,签订国与国之间的各项税收协定,决定是否给予对方税收优惠。③自主选择税收管辖权。按照国际通行的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税收管辖权可分为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管辖权,各国政府可自由选择和行使上述某一种或两种税收管辖权。确定本国政府的征税权力范围,并通过单边或双边措施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见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贯坚持税收主权原则。截至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已经公布实施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涉外税收法律;中国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签订有关税及贸易互惠协定;先后同29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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